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等与】起重机械安全有【关的:单位(以下简称“】各方责任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鼓: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企业推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管?理模式
— 《 》 : 》 【 】 : 《 》第,二章 ? 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
第六》条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备案》
外省起《重机械?到吉林?省建筑工地》使用的应《由产:。权单:。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录入
!第七:条 产权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填写起重《机械产权登记表,】。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上?。。传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吉ICP备1【4004780号】)中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网络即时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即时监控系统”)!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产品合格证》;
(?四)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
—第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第九:条, 产权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检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累计运转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等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第十一条 》 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变更时原产权单!位应当持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收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原产权单位应【当将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给现:产,权单位?现产权单位应在【起重机械使用前【办理备案证明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备案证!应予以注销:
【。(,一)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发生起重机械】倾覆或其他影—响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事】。故的;
(五—)提供虚假备案资料!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起!重机:械租赁?管理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起重机械出租【活动:。
租赁单位应当签】订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依:法明确检查、维【修,保养、使用和安【。全,管理:责任等内容
第十】四条 出租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
—(三)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四)对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出【。租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出具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安全!技术档案;
—(三)?根据工程需要—及合同约定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出租:
(》一):。未办理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维修?保,养,的;
(五)—产权:变更未重新办—理备案证明的
】 : ! 【 】 第四章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管:理,
第十七条》 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
第十八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安装!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 —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要》。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三)?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四)制【作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要点】标牌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五)?安装拆卸作业前【专,业技:术人员应对》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六)】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应【当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八):。制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 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下列资料【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一)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
(】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产权!。。单,位自检合格证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七,。)辅助?起重机械《(汽车/履带吊等】)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八)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第二十—一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在》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即时监控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械安!装前产权单位应【对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拟安》装的起?重机械及配件安全性!能,进行入场查验并核】对该设备与备—案,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确:认符合后《方,。可,安装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械安装?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安装基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 第二?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留存现场》安装拆卸人》。员和安装《拆卸过程带有—日期和?时间的?影像资料备》查,
, 第二十《。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和设备管理等相】关人员均应对安装拆!卸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巡【查
: 第二十七条 【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 第二十八条 【 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产权、》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第》二十:九条 安》装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一)?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二)】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 (:三)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四)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五:)安装?工程自检合格及验收!资料、安《装,拆卸影像资料—;
(六)—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上述资料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使用】单,位留存备查》
第三十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 (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查验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存现场【安装拆?卸人员和安装—拆卸过程带》日期和时间的—影像资?料;
(《六)督促安装单位】严格履行安装拆卸告!知程序未履行告知程!序的禁止进行安装】拆卸活动《。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一)—监督安装单位严格】履行安装拆卸—告,知程序未履行告【知程序的禁止进行安!装拆卸活动》;
:(二)审核》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四)】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五)监—督安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留存现场安【装,拆卸:人员和安装拆卸过】程的影像资》。。料备查;
(六)】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七)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信号《司索工、《司机、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 《 》 《 ? : ! ? 《 第:五章 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
第!。三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网络》。即时监控《系统
》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活?动
:第三十四条 —起重机械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
《委托检验《检测时使用单位应】。。向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归档确【认其齐?全有效后方可进【行检验?检测
第三十五条】。。。 起重机械—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检】验检:测中发?现不合格项》,检验检《测机构应向委托单位!出具书面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委托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检验检测】机,构经检验检测人【员现场复检确认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方可:出具:“复检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
第三十六条 !起,重机械在检验检测】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查验:对检验检测作业实】施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单位留【存相关人员在检验检!测设备现《场的带有日期和【时,间的影像资料备【查
第三》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检验?。检测结束后》宜,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及—时上传至网》络即时监控》系统
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对》检验合格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拍照并留存【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设备现场带有】日期和?时间的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一!)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
》 (二)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
》 (:三)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
(四—)使用未取得—检验检测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
! ,(五)转包检验检】测业务?。的;
(【六)故意刁难被检】单位:或人员的;
【 (七)发现【。起,重机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施工总承包、【使用及监《理单位 也未立即】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 ? 第三十九条 【 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再次《检验检测
【 (一)跨》年越冬继《续使用的;
— : (:。二):。停用半年以上继续】使用的;《
《。(三)?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机械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四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时对检验【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复》检不合格”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将检?验检测结果告知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 ! 】 : ! 第六章 》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 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 (二)制定【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 (三》)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集中【作业区安全防护;】
: , (四)《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起!重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和检【查、维?。护和保?养的有关制度—
? (五)指定—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出现设?备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
— (六)制》。作,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点标牌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 (七《),按设备运行台班要】求配备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防止疲劳作业;】
(八)【中止使用《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经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九)! 施工现场有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时制《定并实施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二条》 ,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制】度;
(二)配【备,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监督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
(三)】检查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维?护制度;
》。(,四):督,促,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施工—现场有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同!一,现场交叉作》业时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六)【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三条 》 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审核现》场起重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和?起重作业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二)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
(《三)督促使用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
(四》)对起重机械—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实施监理;
(】五)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在签订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前对出【租单位所提》供的资料予》以核查?承租期满后使用【单,位应当将起重机械】的运行管《理、维修保》养等资?。料移交出《租单:位
第四《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之内》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并同!时,在网络即时监控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一)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二)》承租起重机械的租】。赁,合同;
(三)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四)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六)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起重机械核【发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登—记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十!七条 未经安装】验收或安装验收不合!格、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使用登!记经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第四》十八条 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加!。节、:安装附着装》置的应由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十九条 鼓励安装】拆卸、使用单位在起!。重机械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实行智能化【管理:
(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二)—施工升降机操作采用!虹膜智能识别等模式!;
:(三:)设置起重》设,备基本情况二—维码;
(》四,。)安装塔式起—。重机防倾覆和防碰】撞安全装置
—第五十条 发生】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立即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第七?章 起重机—械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家或?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随机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时应?包含起重《机械监督《内容其?监督检查数》。量应不少于上一年】度统计?的管:辖区域?内起:重机械总数的1【0%
第《五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起?重,机械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二)要求受检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 (三)纠正和处理!各方责任主体违反有!关起重?机械安全规定的【行为:;
(《四)在检查中发【现起重机械与备案登!记证信息不一致【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对施工现场达到!报废:标准或属于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管理】档案通过网络即时监!控,系,统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并《将经营行为》及信用情况录入【网络即?时监:控系统及时在—网上公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八章 —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吉林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吉建》管字[20》0,4]5号)、吉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制度(试行)】(吉建安[20【06:]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