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
,
9.0.—。1 :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
—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
,
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及电容量—;
! 4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
《
5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 : 6 》绝,缘油的试《验;
】 7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 ?8 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
》 9 》 测量噪声》。;
—
10【 测量箱壳—的,振动;?
?
,
—11 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
】
9》.,0.2 各类电抗!器和消弧线圈试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干式电—抗器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和8款进行试验!;
《。
2】 , 油浸式电抗器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5、6和】8款规定进行试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本】标准第9.0.1】条第:3、7、9、10和!11款试验项目;】
,
】 3 ? 消弧线圈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和5款进行》试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本标准第9.0】.1:条第3?、7和8《款试验项目
】
9.0.【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测量应在各】分接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
:
:。 ? 2: 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
!
》 3 — 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
!
4 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
!
: 5 》 对于立式布置【的干式空芯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可不进行三】相间的比较
—
9.0】.4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本标准第】8.0?.10条的规定
】
《
9.0.5—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及电容量应》符合本?标准第8.0.1】1条的规定》
》
9.0《.6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表,。D.0.1》的规定;《
! 2: 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缘的—。电压等级来进行
】
9—.0.7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8.!。。0,.7:条,。的规定
《
9—.0.8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9.0.1条和第!19.0《.2条的规定—
《
9?.0:。.9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章的有关规定】
9.】0.10 》 在额定《电压下对《变电站及线路的并】联电:。抗器:连同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应为?5mi?n应无异常现象
】
9.0】.1:。1,。。 测量《噪声应符合本标准第!8.0.《17条的规定
!
9.0.【12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的电抗器在!额定工况下测得的】。箱壳振动振幅双峰值!。不应大?于10?0μm
》
9.0.1!3,。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的电抗器应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温】升不应大《于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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