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
?
9.0.1 !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
》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
?
: ?。 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及?电容量;
》
【 4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
【。。 5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 6 绝缘油的】试验;?。
,
,
?。
》7 :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
,
8 !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
— : 9 测量噪声】;
:
《
》10 测量箱壳的!振动;?
! 11 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
9【.0.2 各【类,电抗器和消弧—线圈试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干式电抗器—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和8款进行试验】。;
! 2 《 油浸式电抗器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5、6和8款【规,定进行?试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本标准第《。9.0.1》条第3、《。7、9、10和【1,1款试验项目;
!
》 3 —消弧:线圈: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和5款进行试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本标准】第9.0《.1条第3、7和】8款试验《项,目,
,
》9.0?.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测量:。应,在各分?接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
2【 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
》
: , 3 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
—
4】 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
—
— 5 对于立!式布置?的,干式空芯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可不进》行三相间《的比较?
:
9.0.4! ,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本!标,准第8.0.—。10条的《规定
—
9.0》.5: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及电容量应符合本标!准第:8.0.11条【的规定
】
9:.0.6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表D.【0,.1的规定;
【
:
,
》 2: :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缘的电压等级来】进行
—
:9.:0.7?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8.》0.7条的规—。定
【9.0.8 —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9.0.1条【。和第19.0.2】条的规定
》
9—.,。0.9 《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章的有关规定
【
9.【0.1?0 在额定电压】下对变电站及线【路,的并联电《抗,器连同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应为5mi》n,应,无异常?现象
】9.0.《11 测量噪声应!符合本标《准第8.0.—17:。。条,的规定
》
,
?9.0.12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的电抗器【在额定工况下测得】的箱壳振动振—幅双峰值不应大于】100μm
!
9.0.—13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的电抗器应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温升:。不应大于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