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提!高,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信息是》指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 第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信息除在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发布—外应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以下统一简称“【发布媒介”)—发布并确保内容【一致
第—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一)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内容、《范围、规模、工期(!交货期)、》资金来?源;
《 (二)《投标资格《。能力和信誉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五?),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 (六)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七)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八)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九!),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第六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资格等《级、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综合评标!得分情况;
】。(二)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三【)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及其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
!(四)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五》)评标专家的职称】、取得?的注册执业资格【、评审?专业和对中标候选人!打分:。。情况评?标专家姓名用代【码进行?标示;
—(六)评标委员会】对未: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七】)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
?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实行资格预【。审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的《相关内容载》明
: 第七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
!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标准文—本执行
—第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在发布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应,当按照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标准】文本:执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提出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在发《布,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应当!。按照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标准文本!执行
第十一】条 拟发《布的:招标投?标信息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投标信息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关于【。时限的规定
第!十二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投标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 已发《布的招标投标信【息确需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原发布媒》介发:布更:正内容和原文内容】并注明?原因暂停、》终止招标活动的【应当采取公告形式】在发布?媒介向社会公布
!。 ,。第十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
(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 (二)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和中标结果公】示内容未使用标准】。文,本,或者标准文》本中应当公示的内容!而未公示的;
【 (三)》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信息内容!不一致;
(】四)招标投标信息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发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视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凡省内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标准文本】
(1)标【准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标准:勘察招标公告
!(3)标准设计招】标公告
《 (?4)标准施》工招标公告
】(,5)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6)标准监【。理招标?。公告
(—7)标准《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8)标】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 , 附表中标候选人!综合:评标得分情况表
】 3.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表
附件】1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标准文】。本.doc》x
附件】。2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doc
—附表:中标候选人综合评】标得:分情:况,表.d?oc
附件3】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