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西省境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建设项目国家—、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一,律,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标投标,—项目施工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大—力推行?工程项目设计、【监理:电子招标投标—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五条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三—)依法受理关于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 (】四)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对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采集、上报、【记,录不良行《。为和作出行政处罚 !第六:条, ,。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实行属》地管理?为主行业指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归口管理》与业:务主管处(》科、股)室参—与的齐?抓共管?联合:监督机制 第七条】 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由?项目建设地所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地跨设区市的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第三章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按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按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二)《抢险、救灾项目;】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十】二条 招标人可自】行招标或委托—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从事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有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向社【会公示其企业信息 !。第十四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将?。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可供查?。阅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不存在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印刷、【。邮寄发生成》本支出的《不得: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费用招标—人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招【标公告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不少于3家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第十五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报名截止时间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地点和时—间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等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第十七条《 ,招标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前项目法人应!当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招标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招》标,具备的?条件包括项》目法人组建批准文】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准文件、!资金来?源,。文件:和相:关招标图纸等—; 2.招》标方式及分》标方案包括施工【、监理、信息化【、设备等不同类型项!目的招?标方式申请邀请招标!的应当列出拟—邀请的投标人且不得!。少于3家;》 项:。目法人?应当对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设《内容:详细列出施工—、监:理、信?息化、设《备,等项:目的标段《。划分方?案凡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内—容中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需列入招标内容;! 3.招标计划【安排包含工》程施工、监》理、信息化、设备等!不,同类型的招标详【细时:间计划安排》。; 4.《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招标【人应:当按照现行的国【家资质(《资,。格)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对施工、【监理、信息》化、设备等不同类型!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 5.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招:标人应当结》合招标评标的—工作量大小》、工程类《型等情况提出施【工、监理、信息化】、,设备等不同类型【。招,标评:标委员会的人员数】量及专业构成并【。明确评标《专家:抽取:代码; 6.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应当附拟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证书;申请办理自】行招:标的应当《附相应的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三)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四)上传】。资格预审文件;【 (五)《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采取自?动语音系统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并: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保密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 (《七)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名单保密】。; (八)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十:)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采取自动!语音系统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十一)在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开标、评标会【; (十二)公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十《三)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四)!。。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十五)?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该在招标—项目备案后90天内!完成招标《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招标周期或者不开!展招标工作》无,正当理由《在90天内未完成】招标工作的招—标备案自行废止须】重新办?理,。招标备案《 第十九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一—)带有歧视性或排】。他,性条款; (二【)将指?定品牌或特定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三)要》求投标人带》资垫资建设等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必,须载明?。评标办法 》第四:章投 标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资格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通过!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中】采用:的,相关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等信息应当是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水利工【程用户库中》公示: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七【条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第二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不得强《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的其委托人应当!是该项目的》拟派项目建》造师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行政监督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开标【负责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的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组,成经济类《评委不得少于1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在技术《专家中?推,荐产生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单位:或者组织负责—人以及参加投标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 》。(四)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评审的人员; (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前款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未按照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的!由,。行,政监督部门确定其】评标结果无效 第】三十二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 (四【)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五)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七?)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八)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九?。),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十)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 (一)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二)所有投【标,。均未能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方《面响应招标文件【的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评标?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原则?和,方法; (七—)评标因素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名》单及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一览表; (九!)推荐的《3位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一)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 (十二)评】标结论、建》议及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在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况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15天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作《为确定中标人的唯】一,凭证 ?第三: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招标 (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的; (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接受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 (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的; (四)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 (五)—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或最高限!价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当重新招标的】 第:三十七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负责行—政,监督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招标《投标基本情况; (!。二)投标人情况【;, (三)评标情【况; (四)招标人!对招:标工作自评意—见; (五)附件】(中标通知书—、专家评分》表等)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指】定分包人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四十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通过基本账户【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六章投诉 第—四十二?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书:。面质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三条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为受:理与:处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责任部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不直接受理相】关投诉 第四十【四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不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四,十五条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行为的】不准撤回并继—续调查直至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第四十《七条 ?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保密 第四十八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构【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依法履职情况【开展再监督投诉人】认,为,行政监督部门未【依,法履职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向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构或有关《。监察部门投诉 第】四十九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构:对投诉内容不属于行!政监督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不?。予受理 第》五十条 《。对,行政:监察、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第五十一【条  投诉》人对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和处理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内容遵从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我?厅以前?文件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江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