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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