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消?防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企业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 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第四条 城】市供:水应当遵循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规划、住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卫计、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城市公共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适应城市发展【需求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第:。八条 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的规定
【 优先利用地表水】鼓励开发利用—城市:中水和其他再—生水严格控制—和合理开采》。地下水并做》好城市供《水后备水源地的储】备和保护
— 城市建设》应规划建设》中,水管网积极推进分质!供水优水优用
【 第?九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未经许—可建设?自备水?源
第十条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城市供【水专项规划
— :第十:一条 新《建城市?居民:供水工程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适应供?。用水需求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第十?四条 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更新—改造所需资金应纳入!同级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小区城市居民】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组织设!计,和施工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城市【居民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及泵房必须—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非饮用水等设【施,混用;?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采取防倒流污【染措:施及其它安》全供水措施
第!十六:条 新建住宅小区】城市居民供水设施】以贸易结算水表为界!水源侧的《管道:(含:贸易结算水表)【、设备的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由城】市供水企业专—项用于供水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市供?水、卫计等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新建?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资料存】档,。手续
第三章 !供用:水管理
》 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应当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十一条 自建供【水设施?需要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必须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和卫!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不《得擅自?转供水确需转供【水的须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
? 第二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 第二《。十四:条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进行—二次供水的单位应当!避开用水高峰期蓄水!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或降压》供水: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
】 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停止供水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和【公安消防《。部门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第二十【六条 ?需要开户使用公共】供水、增加》。。供水量、改》变用水性质、—停,止用水、《恢复用水以》及更名过户的用户】应,到城:市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第二十》七条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应当安装贸易!结算:水表
新建居民!住宅必须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原有!居民住宅应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进行《改造实现抄》。表到:户改造资金由—用户、供水企业、政!府共同承《担
?。 第二十八》条 用户对水—表计量有异议需要】检,定的应当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合格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检:定不合格的检定费用!由城市?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当期水费根据】。检定结果计算
!第四章 设》施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城市供水设施以贸易!结算水?表为界?水源侧的《设施(?含贸易结算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管理;用水侧【的设施归用户—所,有并:负责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水?企业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 城市》公共供?水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经—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决定【移交给城市》供水企?业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接收并签【订资产转移相—关手续
《。。 业主或原管【理单位?应当:将竣工总《平面:图、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保养【。等,设施:档案及图文资料一】并移:交
移交后【的住宅小区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归城市供水—企业所有;泵房归】。。。全体业主所有—城市:供水企业可以—无,偿使用
第三十!二条 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计入?城市供水企业—运营成本任何—企,业和:单位不得《在城市?供,。水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在未《计入城市公共供【水总成?本之前由用户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交纳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用
: , 第三十三条 【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距,离,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设施情况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供水设施!保护协?议
因施工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告知城市供水!企业进行修复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擅】自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规划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关公—共供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安装取水《设施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使贸!易结算水表》停滞、失灵、—逆行
》第三:十,七条 新《装、:改装户外供水管道】或贸易结算水表的应!当事前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由城—市,供水企?业,组织设?计、施工
【第三十八《条, 市政消火栓应当】与市政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安装、同步验收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建设【或,者维护单位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消火栓?档案明确检修人员每!年定期检查、维【护消火?栓保持消火栓完好】有效消火栓档案信】息应当?及时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 水》质,安全
第三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安全【和应急管理协调机】制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措施!;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测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测!所需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条 城市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对》其供应水的水—质负责建立健—全水质管理和检【。。测制度?并将检测结果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水【质异常时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第四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发现供水原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城市【供水、水利》、环保和卫计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 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是仅向本单!位提供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除外
第】四十四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或:者经改造的原有设】备、管网应当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四十:五条 ?生,产,、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实行间接取水方】式不得将内部用水】管道直接与公共供】水管道连接
第!。四十六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依据所在》。地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一?)城市供水水压【、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二)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的;
【 :(三)?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盗?用或:者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二)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 (三)》产生、?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四】。)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 第五十一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发[19《99:]8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