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维护供用《水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水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共】供水是?指我市范《围内利用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农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用水的活动
! ,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公共供》水规划、建设、经】营、:使用、?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农村公共【供水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安全卫《生和节约用水的原】则统筹?水资源实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 第五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共供水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六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机构?承担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卫生】、,环,境保护、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农《村公共供水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农村供水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为,节约用?水和安全供水—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保护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或》者损坏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编制《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 经批准的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和备?案
第十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评审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供水:工程使用的管材【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应当优》先安排;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使用手【续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应当【符合当地农村公共供!水发展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建,设
第十四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采取政—府投资、群众筹【资筹:劳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
《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农村公—共供水事业
】第十五?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村—内部分?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在遵循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下?筹资筹劳工程入【。户部分由村民自行】筹资工程建设应【由建设?单位统一实施
!第十六?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 第十七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 工:程建设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档案:资料:符合国家和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文件齐全工程建!设单位?自验合格后》方可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 县及?以下出资建设—。的工程应向当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 使用国》家或省市补助资金的!。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验合】格后: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验收!规定、规程会同有关!部门或组织专家【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产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汇集整理工程】资,料,建立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将工程档案资】料,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供水管理】
第二》。十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 (二)由集—体筹资筹劳为主、】政府依?法予以补助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 (三)由—个人(企业)投【资为主、政》府依法予以补助或者!以股:份制形?式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
第二【十一:条,。 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方式承包、】租赁、拍卖》等所得款项应—在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用于《当地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
, 第二十二—条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统称?供水:单,位)供水单位—依法自主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三《条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供水水源;
】 (二)有符—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施;
】。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五)有合格!的从业人员;
】 ,(六)?有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
!(七)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已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水?单位:。应当在实《施供水1《。个月前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供水单位必须!制定设?备、设施运行—及人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氯库、加氯—。和加药?车间的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有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置措施》
, 第二十五—条 供水单位要【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第】二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及其?他用水
《 第二十》七条 供水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水在【。进行供水《工程施工和》正常:。的检查维修、临时】故障检修时》各有关部门》、用:水户应密切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扰,、阻拦?
因工程—施,工、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时供水?单位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而【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立?即,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在组】织,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保持》信,。息公开透明
—。 , 第二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供水主》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村内供水!工程:设施的维护
第!二十九条 在供水】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挖坑【、取土、挖沙、爆破!、植:树;: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三)修筑【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粪便;《
?。。(五)从事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章 用水管理
】 第三十条 农】村公共供水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农村:。公共供水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实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分类?。计价生活用》水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生产用—。水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政府补《助和群众筹资筹劳部!分不:参,与利润?计算
第—三十一条 》对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向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的实际【水,量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不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调《引水库水、》黄河水?的执:行,农业用水价格—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共供水水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其—供水水价实行政【府定价由供水单位编!制供水水价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二)供水人口不】足10000人的联!村供:水工程其供水—水价:可,以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 ,(三)单村供水工】程的供水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供水用水双方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
《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供水工—程其供水《。水价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十三《。条 供水《水价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核:准,的供:水水价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重新报批
— 第三十四条 【农村供水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 工程【。。。的,大修费和折旧费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提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三十六条】 农村公共供—水用电价格应—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优惠价格
【 第三十七条 】农村供?水单位应与》。用水户签订供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计量管理实行一户】一表计收水费要使用!水费专用票据
!用水户应当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纳的供水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用水户在《规定期限内经催促】仍不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或供水合同的约】。定停止供《水用水户补交有关】费用后?供水单位应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
第三十八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
第】三十九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公共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具体办【法应执行省 财政部!门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供水安全管理
!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经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负责?水源地污《染防治
《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人民政府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公?共供水水源地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地】表水为供《水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100米的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或者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100米范围内设置!污水池?、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开凿:其他生产用水井、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施用长?效或剧毒《农药;
》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 第四十三》条 在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5】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第—。。四十:四,条 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水源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养:护并建档《。登,记确保水源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 第四十五条【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者?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公共【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的日常【水质检测资料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供水单位从事直】接供水的人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标准的】方可:上岗工作《
: 第四十七》。条 供水单》位必须?制定农村公共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适时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第四十八条 农【。。村公:共供水水源被破坏或!者水质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不符合供水发!展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可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一条 供水单—。。位的公共供水主【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应埋设供】水,管线标志在安—全,保护范围内造—成供:水设施损坏、—漏水等?。后,。果的由?责任者负责恢—复原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供水管道!和其他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进行施工须—。经供水单位同意【在确保供《水正:常和设施安》全的条件下》实施:所发生费用由实施】单位承担影》响原工程设计—。的按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动、拆!除公共供《水设施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接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第四?十二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
(三)!发生水质污染未及时!上报的?
第五十六条 !供水单位擅自—向用水?单位和个人加价收】取水:费的用水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纳;情节严】重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七条 供水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应出示有效工作证!件以取?得用水?户的配合;》用水:户无理取闹、非法】拒绝甚至阻碍、侮】辱、谩骂管》理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 《供水: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擅自:离岗、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对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五十九》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 ,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