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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 (【2001《年9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等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2014年》1,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储备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统,。一供:应的行为《 第三条— 国有土地储备应】当遵循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规范有《序、: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协—调运:行机制?研究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城乡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国有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国:。有土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 第二章 储【。备计划 —。。第,七条 国有》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市—、县土地储》备计划?应当与省级土地储】。备计:划相衔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等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用地需求和土地【调控的要求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第九条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当包括储!备的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前期开发规模—、供应规模等—内容并?。。作为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的主—要依据 》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时?应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土地现状】、规划用《途、储备方式—。。、前:期开:发,、资金来源等—。内容 《 第三?章 储?备,范围:与程序 第十一!条 下列《国有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范围 — (?一,)依法收回》或者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 — (二)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三)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的土地》; : (四)已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国有【未利用地《; (五)按照!区域用海规划实施】填海:并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后形成《的土地; (六!)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 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重大发展战【略确定的《特定区域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纳】入省级?储备:范围 《 第十?二,条 通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方案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补偿但是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通过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土地储【备,机,构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权属和现状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确认; (二!。。),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进行评估拟定!收购方案; —。 (三)》收购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购合同【; (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 ,第十四条 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作出收购》决定并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收购费用】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政府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土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纳入国有土地储!备但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纳入国有土地储【备 第十六条】 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国有未利《用,地,和按照区域用海规】划实施填海并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后形!成的土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可以纳入《国有土地储备 】 第十七条 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应当符合规划—、,来源:合法、权属明确、】补偿到位符合规【定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储,备土地的规划用【途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提出 第—四章 开《发利用 第十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对储备的土地【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保护管】理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做好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并—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进【行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等前期开发】工作 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的应当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合理控制开发周期!并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 临时—利用:储备:土地的?应当签订临时—利用合同并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利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储备】。的土地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应当及时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供地 ! ,储备的土地供应前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未确定规划条件的!不得供地 第】二十二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将【储备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土地储备—。。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专款专用土地!储,备取得的收入—应当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土地储】备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收回、《。。。。收购、征收土地以及!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等,支出: : 第二十四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按!宗地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定需要调整资金【项目:收支预算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决算列明宗地支出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 —土地储备需要融资】的应当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加强资金《。风险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不得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 财政性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贷—款担保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情《。况、成本开支情况】以,及土地储备机构财】务状况等定》期进行核查、—审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土地储备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储备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土地储备融资的; ! (三)违反规】。定,使用土?。地储备资金》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土—地使用权人未履行】收购合同的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依法收回国有土】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拒,不,交出土地或者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还土地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交《还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