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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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等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2014年1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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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储》。备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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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统!一供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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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有,土地:储备应当遵循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规范有】序,、严格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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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协调运行机制研】究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城?乡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国【有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国有土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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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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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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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国有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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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土地储备计!划,应当与省级土地储备!计划相衔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等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用地需求和—土地调控的》要求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当包括【储备的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前期开发规模】、供应规模等内【容并作为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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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时应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土地现状!、规划用《途、储备方式、前】。期开发?。、资金来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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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储备范—围与程?。序
第十一【条, 下:列国有?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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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收回或者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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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三!。)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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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国:有未利用地;
!(五)按照区域【用海:规划实施填海—。并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后】形,成,的土地;
(六!)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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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重,。大发展战略确定的】特定区域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纳入省级储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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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通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方案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补偿但是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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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通》过,。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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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储备!机构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权:属和现状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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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进:行评估?拟定收购方案;【。
(《三)收购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购合:同;
》(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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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作出收购》决定并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收》购,费用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政府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土,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纳入国有土—地储备但《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纳入国有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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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国《有未:利用地和按照区域】用海规划实施填【海,并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后形成的土!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可以!纳入国有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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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应当》符合规划《、来源合法、权属】明确、补偿到位符】合,规定: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储备土【地的:规,划,用途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提:。出,
第四章— ,开发利用
第十!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对储】备的土地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保【护管:理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做好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并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进行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等《前,期开:发工作?
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的,应当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合理!控制开发周期—。。并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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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临时利】用储备?土地的应《当,签订临?时利用?合同并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利?。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储备的土地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应!当及时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供地?
储备》的土地供应前—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未确定规划条—件的不得《供地
第—二十二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将储备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土地储备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专款】专用土地储备取得】的收入应当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土地储备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收回、收购、】征收土地以》及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等支出
第二十!四,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按宗—地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定需要调整资金项目!收支预算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决算!列明宗地支出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 土【地,储备需要融》资的应当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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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加强资金风险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不得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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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贷款担—保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情!况、成?本,开支情况以及土地储!备机构财务》状况等定期》进行核?查、审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土:地储备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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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储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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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规定进行土】地储备融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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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规定使用土地储【备资金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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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土地使用权人未!履行收购合同—的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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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依法收回国有!。土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拒不交出土地或者】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还土地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交还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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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