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
—。
(2001—年9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发布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等18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2014】年1: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储备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统一供应】的行:。为
?
第三条《。。 国有土地储备应】当,遵循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规范?有序、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协调:运行机制研究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城乡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国《有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国有土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列入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第!二章 ?储备计划
【第七条 国有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
市、县土地储【备计划应《当与省级土地储【备计划相衔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等: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用地《。。需求和土地调—。。控,的要求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第九条《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当,包括储?备,的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前期【开发规模、供应规模!。等内容并作》为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的主?要依据
》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时应》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土地现状、规】划用途、储备—方式、前期开发、资!金来源等内容
】
第三章《 储备范围与程序】
:
第十一条 —下列国有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范围
(一【。)依法收回》或者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
】
(二)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三)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的土地;【
(四)—已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国有未利—用地;
—(五)?按照区域用海—规划实施填海并【。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后形成的土【地,;
(六)【。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重大:发展战略《确定的特《定区域?。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纳入省—级储备范围
第!十二条 通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
: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方案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补偿!但是法律《、法规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通过?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土地储备机—构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权属和现状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确认;
【(,二)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进《行评估拟定收购方】案;
(三)】收购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购合同;
【
(?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
第十四条— 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土地【进行储备的》应当作出收》购决定?。并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收购费用后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
第十五条 —政府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土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纳入国有土【地储备但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纳入?国有土地储备
!。第十六条 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国有未《利用地和按照区域】用海规划实施填【海并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后形成的土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可以纳!。入国有土地储备【
,
第十七条 【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应当符合规划【、,来,源合法、权属明确】、补偿到位符—合,规定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
,储备土地《的规:划用途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提,出,
第《四章 开《发利用
—第十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对储备—的土地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保护管理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做》好储备土《地的开发整》理并: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进行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等前!期开发?工作
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的应当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合理控制—开发周期并》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组织验收
】
第?二十条 临时利用】储备土地的应—。当,签订临时利用—合同并?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利》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
第二十》一条 储备的土地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应当及时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供【地
储备的土地!供应前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未确:定规划条件》的不得供《地
:。
第二十二—。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将储备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
,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土地储》备资:金实行预《决算管理《专款专用土地储【。备取得的收入—应当: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土地储备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收:回、收购、征收土】地以及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等支出
!第二十四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按宗地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定需【要调整?资金项?目收支预算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决算《列明宗地《支出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 土地】储备需要融资的【应当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加强资金风险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不得【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财政性—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贷款担保—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情况《、成本开支情况以】及土:地储备机构财务状】况等定期《。进行核查、》审,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土:地储备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储备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土地储备融资的;!
,
,
(三)《违反规定使用土地储!备资金的;
—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土地使《用权人?未履行收购》合同的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依法收【回,国有土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拒【不交出土地或—者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还土地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交还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七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