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管道的焊接
原规范将“管道焊接和安装”两方面的条文合在一起,现将管道的焊接单独列为6.2节;在原规范条文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常用管子坡口的形式,法兰焊接的要求、对接焊的位置规定、焊缝的外观和无损探伤检查等内容;分别修订为第6.2.1~6.2.6条的内容,其中第6.2.2条法兰连接在管路中应用很广,但法兰与管子的焊接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弊端,故单独列一条以便纠正存在的问题,其中第3款“除特殊要求外,法兰螺栓孔中心线不得与管子的铅垂、水平中心线相重合。”因为法兰螺栓孔中心线与管子铅垂、水平中心线相重合,将会降低法兰在铅垂、水平方向上截面的强度。故作出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