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  检验《规则 】 7.1 — 检:验分类 》 《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  :  7.1.—1  出《厂检验 【    》   ? ,。 7.1.》1.1  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 ?         !7.1.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密度等级!和欠火砖、酥砖 】   【  7.1.—2 : 型式检验 !     —  :  :7.1.2.1 】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     7.1】.2.2 》。 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a)】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   ?b)新厂生产试制定!型检验; 》 》    《   ? ,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传热系数】、,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检测每年一—次; 《     】      —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7.2  批量!   】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 466规【定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 7.3》  抽样 】     7【.,3.1  外—观质量和欠火砖、】。酥砖检验的样品【。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     7.!3.2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样品批!中抽取 !    7》.3.3  抽【样数量按表9进行 ! 表—9 抽?样数量 — — 7.》4  判《定规则 《     !7.4?.1  尺寸偏差 ! : ,       】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相—。应等级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2 : 外观质量 !      【   ?外观质量采用JC/!。T 4?66:二次抽样方案根据表!2规定的质量指【标检查出其中不合格!品数d?1按下列规则判定】   】。      d1】≤7时外观质量合格!;, 》  :      — d1≥《11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     【 ,   d1>7且d!1<11时需再次】从该产品中》抽样5?。0,块进行检验检查出不!合格品数d2按【下列规则判定 【 》   ?     (d【1+d2)》≤,18:。时外观质量合—格;  !       (d!1+d?2)≥19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     】。7.4.《3  ?强,度,和密度 【    》     强度和】密度的试验结果应分!别,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4 : 泛霜和石灰爆裂】 , ? :      —  泛霜《和石灰爆裂结果应分!别,符合5?.5和5《.6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5  《吸水率 】      —。   吸水率试验】结果应符合5.7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6  抗【风化性能 】    》  :。   抗风化—性能应符《合5.8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 7.4.7  传!热系数 【 :       【 传热系数性能应符!合5.9《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8: ,。 ,放,射性核素限》量 :     !   ?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5.10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9  总判定 !  《。    《   7.4.9.!1  外观检验的】样品:。。中有欠火砖、—酥砖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7【。.4.9.2 【 出厂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       】  按出《厂检验?项目和在时效—。。范,围,。内最近一次》型式:检验中?的石:灰,爆裂、泛霜、—抗风化性能、放射】性核:素限量、传热系数和!吸水率检验项目中质!。量等级进行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不合格! 《       】  7.4.9.】3  ?型,式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    】     按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密度、抗风化】。性能、?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传热【系,数和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中质】量等级?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