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
,
,7.1 《 检验分《类
:
【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 7.1》.1 出》厂检验
【
《 : 《7.1.1.1 !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
,。
— ? 7.1.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密度等级和】欠火:砖、酥砖
】
: 7》.1:.2 型式检验
!
! ? 7.1.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
》 》。7.1.2.—。2 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a)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 》 ,b)新厂《生产试制定》型检验;
【
,
— 》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传热系数—、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检测每年!一次:;,
! —。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
7.》2 批《量,
【 ,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 4【66规定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
7.?3 抽样》
! 7.3.1— , 外:观质量和欠》火砖、酥砖检验的样!品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
— 7.3》.,2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样品!批中抽取
!
? 7.3.3 !抽样数量《按表9进行
!
表9 抽样数】量
?
】
:。7,.4 判定规则】
:
?
7—.4.1 》 ,尺寸偏差
》
?。。
《 :。 :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相应》等级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2 !外观质?。量
【 【 外观质量采用JC!/T 46》6二次抽《样方案根据表—2规:定的质量指标检查】出其中不合格—品数d1按下列【规则判定
】
》。 《 ,d1≤7《时外观质量合格【;
?。
?
《 d1≥】11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
:
,
? 》 d1>7且d1<!11时需再次从该产!品,中抽样50块进【行检验检查出不【合格品数《d2按下列规—则判定
—
! (d1+—d2)≤18时外观!。质,量合格;《
【 ? 《(,d1+d《2)≥?19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
7.!。4.3 强—度和密度
】
? 强】度和密度的试—验结:果应分别《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4 【泛霜和石灰爆裂
】
?
! 泛霜和石》灰爆裂结果应分【别符合5.5和5】.6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5 《吸,水率
【。
, 】。吸,水率试验结果应【符,合5.7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 ,7.4.6 【抗风化性能
—。
— — 抗风化性能应符】合5.8《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 7.4.7 】传热系数
】
? ? 传热系【数,性能:。应符合5.9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8 —放射性核素》限,量,
《
?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5.1—。0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9 【 总判?定
:
:
— 》7.4.9.1 】 外观?检验的样品中有欠】火砖、酥砖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 7.4【.9:.2 出》厂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
,
》 —。 按出厂《检验项目和》在时效范围内最近】。一次:型式检验中的石【灰爆裂、泛霜、【抗风化性能》、,。放射性核《素限量、传热系【数和吸水率》检验项目中质—量等级进行》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不:合格
【
: ? 7.4【.9.3 型式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
! : 按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密度、抗风化—性能、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传热《系数和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中质量等级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