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  【检验规则 ! 7.》1  检验分类 ! 《。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7?.1.?1  ?出厂检验 !      —。   ?7.1.1.—1  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      — 7.1.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密度等级】和欠火砖、》酥砖  ! ,  7.1.2 】。 型式?检验 —       】  7.1.—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  ?       7】.1:.,2.2  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a)】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     》 b)新《厂生产试制定—型检验; 】       】  :。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传热系数、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检测每年【一次; —  《。         !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2  批量 【   【。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 ?466?规定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 7.3  抽样 ! :    — 7.3.1—  外观质量和【欠,火砖、酥砖检验的样!品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    7.3【.2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样品批中【抽取  !   7.3.【3 : 抽样数量按—表9进行 ! ,表9 抽样数量 ! !。 7.4  判定规!则 ? 《    7.4.1!  尺寸《偏差 ?。 : :      —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相应—等级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2 : ,外观质量《    ! ,  :  外观《质量:。采用JC/》T 4?66二次抽样方案根!据表2规定的质【量指标检查出其中不!。合格品数d》1按下列规》。则判定?。    !     》d1≤7《时外观质量合格;】 《 ,  :  : , ,   ?d1≥1《1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       【  d1>》。7且d1<11【。时需再次从该产品中!抽样50块进—行检验检《查出不合格品数d】2按下列规则判【定 : 》      —  (d1+d【2,)≤:18时?外观质量《合格:; 》      【   (d1+【d2)≥19—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 ,  7.4.3 】 强度和密》度 ? , :         !强度和密《度的:试验结?。果应:。分别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4,  泛霜和石灰爆裂! ,。    】     》泛霜和石灰爆裂【。结果应分别符合【5.5和5》.6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5  吸》水率 》 ,      【。 , , 吸:水率试验结果—应,符合5.7》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6  抗风化性】能 《  《。  : ,    抗风化性】能应符合《5.:8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7  传热—系数 》。       !  传热系数性能】应符:。合5.9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8 : 放射?性核素限《量 》        !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5.10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 7.4.9  】总判定 —      】   7.4.9】.1  外》观,检验:的样品中《有欠火砖、》酥砖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  :  7.4.—。9.2  出厂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    》   ?  按出厂检验项】目和在时《效范围内最近一次型!式检验中的石灰【爆裂:、泛霜?、抗风化性能、【放射:性,核素限?量、传热系数和【吸水率检验》项目中质量等级【进行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不合格 —      】   7.4.【9.3  型—。式,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        按!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密度、抗】风,化性能?、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传热系数《。和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中质量等!。级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