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
7.1 —检验分类
》
《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
7.】1.:1 出厂》检验
?
《
》 7.—1.:1.1? 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 《。 7.1.】。。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密?度等级和欠火—砖,、酥砖
【
7.】1.2 》。型式检验
》
?
: : : 7.1.】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
》 ? 7.1—.2:.2 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a:)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 b【。)新厂生产试制【定型检验;
—
】 , 【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传热系《数、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检测!每年一次;
】
— : 》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7.2 批量】
:
: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 4【66规定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
7.3 — 抽样
】
》7.3.1 【外观质量和欠火【砖、酥砖检验—的样品?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
? :。 7.?3.2 》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的【。样品批中抽取
!
》 :7.3.3》 抽样数量按【表9进行
【
表9 —抽样数量
】
》
:
7.?。。4 ?。判定规则
》。
,
,
— 7.4.1 尺!寸偏差
》
?
》 ,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相应等级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2 外】观质量?
,
— 外观!质量采用JC/T !466二次》抽,样方案根据表2规定!的质量指标检—查出其中不》合格品数d1按下列!规,则判定
—
! :。。d1≤7时》。外观质量合格;
!
,
,。。
《 , d1【≥11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
,
— ?。 d1>7且d1<!11时需《再次从?。。该产品中抽样50】块进:行检验检《。查出不合格品数d2!按下列规《则判定
—
》 (d】1+d2)≤—18:时外观质《量合格;
【
! (d1+d【2,。)≥19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 7.4.】3 强度和—密度
】 : 强度】和密度的试验结果】应分别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4 《。 ,泛霜和石灰爆裂
】
—。。 泛霜!和石灰爆裂》结,果应分别符》合5.5《和,5.:6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5 吸水率!
】 吸水】率试:验,结果:应符合5《.7:相,应,等级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6 》。抗风化性能
—
】 抗风化性!能应符合《5.8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7 — ,传热系?。数
》
《 传【热系数性能应符【合5.9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7.4.8 !放,射性核素限量
】
】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5.】10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
》 7.4.9! 总判《定
—
: 【7.4.9.1 】 外观检验的—样品中有《欠火砖、酥砖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
: — 7.4.9—.,2 出厂》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
— 按】出厂检验项目和【在时效范围内最近一!次型式检《。验,中的石灰爆》裂、泛霜《。。、,抗风化性能、放射性!核素限?量、传?热系数和吸水—率检验项目中质量】。等级进行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不合格
【
《 , : : 7.4.9.3 ! 型式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
【 :。 ?按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密度、抗!风化:性能、?泛霜、石灰爆裂、】吸水率、传热系【数和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中》质量等级判定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