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技术要求
5.1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尺寸偏差
5.2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外观质量
5.3 强度等级
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强度等级
5.4 密度等级
密度等级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密度等级
5.5 泛霜
每块砖和砌块不允许出现中等泛霜。
5.6 石灰爆裂
每组砖和砌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最大破坏尺寸大于2mm且小于或等于10mm的爆裂区域,每组砖和砌块不得多于15处;
b)不允许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10mm的爆裂区域。
5.7 吸水率
每组砖和砌块的吸水率平均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吸水率
5.8 抗风化性能
5.8.1 风化区的划分见附录A。
5.8.2 严重风化区中的1、2、3、4、5地区及淤泥、其他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加入成孔材料形成微孔的砖和砌块应进行冻融试验,其他地区砖和砌块的抗风化性能符合表6规定时可不做冻融试验,否则应进行冻融试验。
表6 抗风化性能
5.8.3 抗冻性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抗冻性
5.9 传热系数
传热系数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传热系数等级
5.10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5.11 欠火砖、酥砖
产品中不允许有欠火砖、酥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