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伤害:分析
】
3.1 【。受伤部位《
:
: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分类详《见附录?A表A1)
!
3.2 【受伤性质
!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确定的原则【为
:
:
》 :。a,. :。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
— b. 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分类详《见附:录,A表A2)
—。
3.【3 起《因物
【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分类—详见附录A表A【3)
3!.,4, 致害物
—
—。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分类详!见附录?A表A4)》。
3【.5 《伤,害方式
【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分类!详见附录A表A5)!
:。
《3.6? 不安全状态
】。
?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分类详见附录A表】。A6)
【
,。
3.7 不安全!行,为
》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分类《详,见附:录A表A《。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