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伤害分析
—
》
3.1》 受伤《部位
《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分类—详见附录A表A1】),
3【.2 《受伤性质
!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确定的原则【为
! a. 》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
:
? ?b.: 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分类详见附录—A表A2)
—
:
3.3 起!因物:
《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分类】详见:附录A?。。表A3)
【
3.4 】致害物
》。
【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分类—详见附录A》表A4)
】
3.《5 : ,。伤,害方式?
》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分》。类详见?附录A?表A5)
!
3.6 不安全!状态
】 :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分类:详见附?录A表A6》)
3.!7 ?。不安全行为
—
【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分类—详见附?录A表A《。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