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伤《害分析
【
3》.1 受伤部位
!
—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分类详【见附录A表A1【)
3.!。。2 : 受伤性质
】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确定的!原则为
【
a.】 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
》 b.《 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分【类详见附录A—表A2?)
3.!3 起因物
】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分类详见》附录A表A3)
!。
3.4【。 致害物
!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分类详见附录A【表A4)
》。
:
3.5 】伤害方?式,
:。
《。 ,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分》类详见附录A表A5!),
3【.6 ?。 不安全状态—
【 ,。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分类详见附》录A表A《6)
】3.7 不安全行!为
—。
,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分类详】见附:录A表A《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