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工程监测与维护
13.1 一般规定
13.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在岩土锚固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与使用阶段,坚持工程安全状态监测和维护,是保证锚固工程长期稳定的有效手段之一。根据工程监测结果,可对锚固工程的安全状态作出科学的判断,一旦发现锚固结构物变形或锚杆拉力值等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存在安全隐患,可尽快实施补救措施,规避工程安全风险。
一些岩土锚固工程出现过度变形或发生坍塌、垮落事故往往是由于没有坚持对锚固工程的长期监测和适时地采取加强措施造成的。因此,必须对永久性锚固工程及安全等级为Ⅰ级的临时性锚固工程进行长期监测。
13.1.3 工程监测方案的制定很重要,尤其监测剖面和监测点的设置不应放过下列区段:
(1)岩土体或被锚固构筑物的应力集中区;
(2)高挤压膨胀性围岩区;
(3)采动、冲击、震动作用影响区;
(4)冻融、干湿交替作用影响区;
(5)地层中含有严重腐蚀介质的区域;
(6)长边坡中央区和基坑埋深突变区;
(7)工程周边条件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