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基础与混凝土坝锚杆的施工、试验与监测
10.3.1 基础与混凝土坝预应力锚杆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孔偏斜值不应大于钻孔长度的1%;
2 锚杆孔不得欠深,终孔深宜大于设计孔深40cm~100cm;
3 对承载力设计值大于3000kN的锚杆,按本规范第12章(Ⅳ)验收试验规定进行验收试验并被判定质量合格后,宜在加荷至锁定荷载的60%和80%时,分别持荷2d~5d,再张拉至100%锁定荷载;
4 在间隔分步张拉锁定阶段,锚杆拉力暂时锁定后应立即对锚具、钢绞线涂抹防腐油脂并用柔性护罩防护。锚杆拉力最终锁定后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镀锌钢罩,并应在钢罩内充满油脂。
10.3.2 混凝土坝锚固工程应进行锚杆的基本试验;锚杆的多循环张拉验收试验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量的10%,并不得少于5根。
10.3.3 混凝土坝锚固工程应进行锚杆拉力值变化的长期监测,监测锚杆的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量的15%,并不得少于5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