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边坡锚固设计
8.2.1 锚固边坡的稳定性计算可采用极限平衡法,对重要或复杂边坡的锚固设计计算则宜同时采用极限平衡法与数值极限分析法。
8.2.2 不同破坏形式的锚固边坡的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可能产生圆弧滑动的锚固边坡,宜采用简化毕肖普法、摩根斯坦-普赖斯法或简布法计算,也可采用瑞典法计算;
2 对可能产生直线滑动的锚固边坡,宜采用平面滑动面解析法计算;
3 对可能产生折线滑动的锚固边坡,宜采用传递系数隐式解法、摩根斯坦-普赖斯法或萨玛法计算;
4 对岩体结构复杂的锚固边坡,可配合采用赤平极射投影法和实体比例投影法进行分析。
8.2.3 沿结构面可能产生平面滑动的岩质边坡被锚固时,锚固边坡的稳定安全系数(图8.2.3)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Tdi——第i根预应力锚杆受拉承载力设计值(kN);
G——边坡岩体自重(kN);
N——垂直滑动结构面的反力(kN);
S——滑动结构面上的摩擦力(kN);
c——边坡岩体结构面的粘聚力标准值(kPa);
φ——边坡岩体结构面的内摩擦角标准值(°);
A——边坡岩体结构面面积(m2);
β——岩体结构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θ——预应力锚杆的倾角(°);
n——预应力锚杆的根数。
图8.2.3 锚固沿结构面产生平面滑动的岩质边坡的稳定性分析简图
8.2.4 对可能产生圆弧滑动的锚固边坡,采用瑞典条分法计算边坡稳定性时,可按本规范第F.0.1条计算锚固边坡的稳定安全系数。
8.2.5 采用预应力锚杆锚固的边坡的稳定安全系数应按边坡安全等级及边坡工作状况确定。锚固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可按表8.2.5的规定取值。
表8.2.5 锚固边坡稳定安全系数
8.2.6 用于锚固边坡稳定性分析的岩土体力学参数应由地质勘察报告给出。边坡岩体力学参数与结构面抗剪强度参数宜采用直接试验、工程类比以及反算分析等方法综合确定。当试验资料不足时,岩体结构面抗剪峰值强度可按本规范表E.0.2取值。
8.2.7 边坡预应力锚杆的筋体截面、锚固体长度、直径应按本规范第4.6节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8.2.8 开挖高度较大并具有一定放坡条件的边坡锚固工程,宜采用多级台阶放坡开挖设计,各台阶高度宜为6m~15m,设计的开挖坡率宜根据经验或按表8.2.8的要求初步确定,然后按对各级边坡及整体边坡的稳定性验算结果最终确定。
表8.2.8 开挖边坡的坡率
8.2.9 边坡预应力锚杆传力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层为土层或软弱破碎岩体的边坡,宜采用框架格构型钢筋混凝土传力结构;
2 Ⅰ、Ⅱ类及完整性好的Ⅲ类岩体宜采用墩座或地梁型钢筋混凝土传力结构;
3 钢筋混凝土传力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韧性和耐久性,其结构尺寸与配筋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有关规定执行;
4 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预制的传力结构。传力结构的设计尚应满足与坡面接触紧密,传力均匀,以及构件预留孔与坡体钻孔轴线一致等要求;
5 传力结构与坡面的结合部位,应有完善的防、排水构造设计。
8.2.10 边坡预应力锚杆的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锚杆的布置间距应根据边坡地层性态、所需提供的总锚固力及单锚承载力设计值确定。一般条件下,Ⅰ、Ⅱ、Ⅲ类岩体边坡预应力锚杆间距宜为3.0m~6.0m,Ⅳ类岩体及土质边坡预应力锚杆间距宜为2.5 m~4.0m。
2 对倾倒破坏的边坡,预应力锚杆的设计安设角度宜与岩体层理面垂直。对滑动破坏的边坡,预应力锚杆的安设角度应发挥锚杆的抗滑作用,在施工可行条件下,锚杆倾角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θ——锚杆倾角;
β——滑动面(软弱结构面)倾角;
φ——软弱结构面内摩擦角。
8.2.11 对必须垂直开挖的边坡,可采用预应力锚杆或预应力锚杆背拉排桩支护结构,边坡稳定安全系数与预应力锚杆拉力设计值可按本规范第8.2.2条~第8.2.4条设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