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86-2015 建标库

3  工程勘察与调查

3.1  一般规定

3.1.1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设计及施工前应进行工程勘察,当拟建主体工程详细勘察资料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专项岩土工程勘察。

3.1.2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的工程勘察应包括调查、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

3.1.3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的工程勘察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

3.1.4  下列情况应进行专项试验研究:

    1  锚固地层为特殊地层;

    2  采用新型锚杆及锚固结构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