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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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0055-2007

2007-03-12发布

2007-10-01实施

    本标准的3.2、8.2.8、9.2.1、9.3.6a)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0055-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本标准与GB1005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改为“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增加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

    ——增加标准节对不同的立管壁厚要有标识的要求;

    ——增加当标准节立管壁厚有腐蚀或磨损时应报废或降级使用的要求;

    ——增加人货两用或400kg以上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缓冲器;

    ——对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的吊笼运行速度作出规定;

    ——增加编织网围栏或门的孔眼及开口尺寸的要求;

    ——对层门的净高度分为按全高度层门和高度降低的层门来要求;

    ——增加对额定提升速度超过0.7m/s时的施工升降机设置减速开关的要求;

    ——删去对钢丝绳的连接方式的要求,增加在需要储存预留钢丝绳时,对所用接头或附件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红、李守林、李静、李秀辉、张梅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0055-1988、GB1005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