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系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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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关于—系统检测的组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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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检测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人!进行因为智能—建筑与信息技术密】切相关应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多且【技术发展迅速进行智!能建筑?工程的?系统检测《应有合格的检—测人员和相关的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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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保证工程】质量也由于智能建筑!工程各系《统的专业《性系统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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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检测机构的资【质目前有几种1.】。通过智能建筑工程检!。测的计量《(CM?A)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2,.省(市《)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资质证书;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评审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和】检查机构《认可证?。书通过认可》的,检查机构既可—以出具智能建筑【工程检测报告也可】以出具智能建筑工程!检查/鉴《定报告
!。3.3.4》 :关,于系统检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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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来编制系统检测【方案项目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工程?设计说明中包—括系统功能及性能的!要求此条款体—现了动态跟进技术】发展的思想既能跟】上技术的发展又能】做到:检测要求合理和【保证工?程质量
】。
子分部中!的分项?工,程含有其他分项【工程的设备和材料】时应参照相》关分项的规定进行】例如其他系》统中:的光:缆敷设应《。按照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测网络设!备和应用《软件应分别按—照本规范第》7章和第16—章的规?定进行?检测
】3.3?.5 ? ,。本条对检测结论与】处,理只:做原则性规定各【系统将根据其自身特!点和质?量控制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 第3款【 由于智能建筑工!。程通常接口遇到的】问,题较多?为保证各方对—。接,口,的重视做此规定凡】是被集成系统—接口检测不合格的则!判定为该《系,统和集成系统的【系,统检测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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