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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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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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为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根据智能建筑的】特点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过程划分《为“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工程验—收”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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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程实《践的经验占》绝大多数的不合【格工:程都是由于设备【、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因此在》工,程中把好设备—、材料的质量关【是非常重要的其【主要办法就是在设备!、器材进场时进行验!收,而智能化系统涉【及,的产品种类繁多【因此对其质量检【查,单独进行规定—
3.】1.2 智能建筑!工程中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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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单位建筑工【程智:能建:筑工:程,为其中的一个分【。部工程根据智—。能建筑工程》的特点本规范按照专!。业系统及类别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再】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和设备》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
! 不同功能】的建筑还可能配置】。其他相关的专—业系统如医院—的呼叫对讲》系统、体育场—馆的升旗系统、【售验票系统等—等可根?据工程?项目内容补》充作为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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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工程施工完》成,后通电进行试运行是!对系统运行》稳定性观察的—重要阶段也》是对设备选用、系】统设计和实际施【工,质量的直接检验【
【 各系统应【在调试自检完成后进!行一段时间连续【不中断的试运行【当有联动功能—时需:要联动试运行试【运行中?如出现系《统,故障应在排》除,故障后重《。新开始?试运行直至满12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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