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7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17.【0.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包括【暖通空调监控系【统、变配电监—测系统、《公共照明《监控系统《、给排?水监控?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监测系统及能耗监!测系统等检测—和验收的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 1》。7.0.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外用于能耗结算的】水、:电、:气和冷/热》量,表,等尚应检查》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 , 1《7.0.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应【以系统?功能测?试为主系《统性能评测为辅 ! 17—.0.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应采用中央管理工】作站显示与现场实】际情况对比的方法进!行 —。 17.0.—5  暖通空—调监控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检》。测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   —  2  冷—。热源的监测参数【应全部?检测;空调、—新风机组的监测参数!应按总数的2—0%抽检《且不应少于5—台不足5台时应全】部检测;各种类型】。传感:器、执行器应按10!%抽检且不应少【。于5只不《足5只?时应全部检》测; 《。     3!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6】  :变配电?监测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检测!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     !2  对高低压【配电柜的运》行状态、《变压器?的温度、储油罐【的液位、各种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联—锁控制?功能等应全部检测】。;0各种电》气参数检测数量【应,按每类参《数抽20%且数【量不应少于20【点数量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 : ?  :   3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 17.0.7】。  公共照》明监控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检测?。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  ?  : 2  《应按照?明回路总数》的10%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0》路总数少于10路】时应全部检》测,; : ?     —3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7,.0.?8  给排水监【控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检》测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 《     2—  给水和中水监】控系统应全》部,检测;排水监控系统!应抽:检50%且不得【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时应全?部,检,测;: 》     3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9 !。 电梯和自动扶梯监!测系统应检测启停】、上:下行、位置、故【障等运行状态显示】功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0】。  能耗监测—系统:应检测能耗数据【的,显示、记录、统【计、汇?总及趋势分析等【功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1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中央—管理工作站的功能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运行状态—和测量数《据的显示功能; 】   【      2【)故障?报警信息的报—告应及时准》确有提?示信:号; 】      —  3)《系统运?行参数的设》定及修改功》能; 【 ,   ?。   ?  :4):控制命?令,应无冲突执行; 】 ?    》     5)系统!运行数据的记录、】存储和?处理功能; 】     【   ? 6)操《作权限?; 》。。  ?  :     7)人机!界面应为中文— ?    —。 2  操作分站】的功能应检》测监控管理》。权限:及数据显示》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的一致性;  ! ?  :  3  》中央管理工》作站功能应全部检】。测,操作分站应》抽检20《%且不得少于5个】。不足5个时应全部检!测,;  】  :。 4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时性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检—测内容应包括控制】命令响?应时:间和报警《信,。。号响应时《间,; ? ,  《  : 2  《应抽检10%—。且不得少于10【台少于10台时【应全:。部检测;《 ?  《   3  —抽测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7.0《.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靠性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检测内容应包—括系统运行的—抗干扰性能和电【源切:。换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2  应!通过系统《正常运行《时启停现场设备或投!。切备:。用电源观察系统【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测;: 《     3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维护性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检测内容应【包括  !       【1)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和!参数修改功能; ! 《      —  :2)设?备和网络通信故障】的自检测功》能 《    —。 2  应通过现场!模拟修?改参数和设置—故障的方法检测; ! ?     3 】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性能评测—项,目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检,测,宜包括下列内—。。容 【 ,     》  1)控》制网络和数据库的】标准化、开放性【;  】       2)!系统的冗余配置; ! ?  ? ,      3【)系统?可,扩展性; 【   》 ,  :   4)》节能措?施   !。  2  检测【方法应根据》设备:配置和运行》情,况确定;《 ?   》  3?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7.0.16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中央管理工作—站软件的安装手册、!使用和维《护手册; 》  —   2  控【制,器箱内接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