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7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 , 《 :17.0.》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包《括暖:。通空调监控系统、变!配电监测系统、公】共,照明监控系统、给排!水监控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监《测系统及能耗监测系!统等检测《和验收的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 17—.0.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外?用于能耗结算—。的,水、电、气和冷【/热量表《等尚应检查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17.?0.3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应》以系统功能测试为主!系统性能《评测为辅 — 17.0.!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应采用中央管】。理,工,作站显?示与现场实际情况】对比:。。的方法进行 【 ? ,17.0.5 【 暖通空《。调监控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检测—。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 : ,。。   ? 2:  冷热源的监测参!数应全部检测;空调!、,新风机组《的监测参数应—按总:数的20《%抽检且《不应少于5台不足】5台时应全部—检测;?各种:类型传感器、—执行器?应按10《%抽检?且不:应少于5只》不,足,5只时应全部检【测,;   !。 ,。 3 ?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6?  变配电监测【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检测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     【2  对高低压配】电柜的运行状态【。、变:压器的温度、储油罐!的液位、各种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联锁控制功】能等:应全部检《测;0各种电气参】数检测数量应按每类!参,数抽2?0%且数量不—应少于20点数量】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 【     3 !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7!  :公共照明监控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检测—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 : ?  :  2?  应按照明回【。路总:数的10%》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0—路总:数少:于10?路时应全部检测【; —   ?  3 《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8  给排水监!。控系统?的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检测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     2  !给水和中水监控系】统应全部检测;【排水监控《。。系统应?。抽检50%且—不,得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时应全部》检,测; 》     3 !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9【  电梯《和,自动:扶,梯监测系统应检测】启停、上《下行、?位置、故障》。等运行状态显示功】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 1?7.0.1》0  能耗监测系】统应检测能耗数据的!显示、记《录、:。统,计、汇总及趋势【分析等功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1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中央管理工】作站的功能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运【行状态和测》量数据的显》示,功能; — ,  ?     》  2?)故障?报警信息的报告【应及时?准确有提《示信号; 》 :     【 ,  : 3)系统运行参数!的设定及修》改功能; 【 ,      【   4)控—制命令?应无冲突《执行; 【     —    5)系【统运:行数据的《记录:、,存储和处理功能; !     !   ? 6)操作》权,限; 《 《 ,     》  7)人机界面应!为中文 】  :   2  —操作分站《的功:能应检测监控管理权!限及数据《。显示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的一致】性;  《     !3  中央》管理工作站功能【应全部检测操作分】站应抽检20%且】不得:少于5?个不足5个时应【全部检测; 】 ,     4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时性: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检测内容应包—括控制?命,令响应时间和报警】信号响应《时间; 【     2  !应抽检?10%且不得—少于10台少于【10台?时应:。全部检测《; 【    3  抽】测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靠性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检?测内容应包括系【统运行的《抗,干,扰性能和电源切换】。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2 ! 应通过《系统正常《运行:时,启停现场《设备或投切备用【电源观察系》统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测; ?。 》  :。  3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维护?性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检测】内容应包括 !   《    《  1)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和参数修】改功能?; ?      !   2)设备和】。网络通信故障的自检!测功能 【     2  !应通过现场模拟修】改,。参数和设置》故障的方《法检测; 】。     3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5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性能评测项目—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检】测宜包括下列—内,容   !  :。 ,  : 1:)控制网络和数据库!的,标准化、开放性;】  【。       2】)系统的冗余配置;! : ?  :      — 3)系统可—扩展性; 【       !  4)节能措【施,  【   2 》 检测方《法应:根据设备配置—和运行情《况确定; 【     3 !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7.0.1【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中《央管理工《作站软件的安装【手册、使用和维护手!册; ?。     !2  控制》。器箱内接线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