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会!议系统
》
》
13.0.—1,。 会议系统可包括!会议扩声系统、会】议视频?。显示系统《、会议灯光系统、】会议:同声:传译系统、会议【。讨论系?统、会议电视系统、!会议表决系》统、会?议集中控制系统、】会议摄像系统、【会议录播系统和会】议签到管理系统【等检测和验收的【范围: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13.0.2 会!议系统检测时应根】据系统规模和—实际所选用功能和系!统以及会议室—的重要性和设备复杂!性,确定检测内容和【验收项目
】
13.0—.3 会》议系统检测前宜检】查会:议系统引入电源【和,会场建?声的检测记录—
1【3.0.4 会】议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功能检测应采用】现,场,模拟的方法根—据设计要求逐项【检测;
! 2 性能!检测可采用》客观测量或主观【评价方法进行—
,
?
13《。.0.5 》 会议?扩,声,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声】学特性指标可—。检测语言传输—指数或直接检测下】列内容
】
《 ? 1)《最大声压级;
【
,。
》 【。2):传输:频率特性;
【
:
】 3)传声增益】;
【 4!)声:场,不均匀度;
】
? 》 5)系统【总噪声级
》
【 ,。 2 声学特性】指标的?。测量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 —4959的规—定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 , 3 主观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声源应包!括语言和《音,乐两类;
—
【 》。2)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1—2.0.5条的规】定
13!。.0.6 会议视!频显示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显示—特性指标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显示屏亮度】;
【 《 2)图像】对比度;
—
?
【 , 3)?亮,度均匀?性;
! 4】)图像水平清晰度;!
,
《
【 5)色域覆【盖率;
—
? 6!)水:。平,视角、垂《。直视角
【
2 】 显示?特性指标的测量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25的规定】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 3 — 主观评价》。应符合本规范—第11.《。0.4条第2款【的规:定
—
13.0.—7, 具有会》议电视功能的—会议灯?光系统应《检测平均照》度值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3.0.8 会!议,讨论系统《和会议同声传译【系统应?。检测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3.0.】9 会议电视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对,主会:场和分会场功能【分,。别进行检《测;
【
2 】性能评?价,。的检:测宜包括声音延【时、声像《同步、会议电—视回声、图像清晰度!。和图像连续性;
!
】3 会议灯光【系统的检测》宜包括照度》。、色温和显色—指数;
】
4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
13《。.0:.1:0 其他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会议同—。声传译系统的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4的规》定执:。行;:
,
】 ,2 : 会议签到管理系】统应测试签到—的准确性和报表功能!;
! 3 》会议表决《系统应测《试表决速度和准确性!;
】 4 会议集!中控制?系统的检测应采用现!场功:能演示的方法逐项进!行功能检测;
!
5 ! 会:议录:播,系统:应对现场视》频,。、音频、计算—机,。数字信号《。。的处理、录制和播放!功能进行检测并检验!其信号处理和—录播系统的质—量;
! 6 具备】自动跟?踪功能的会议摄【像系统应与会—议,讨论系统相配合检查!摄像机的预置位调】用,功能;
》
《。 , 7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