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综合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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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应包括电缆系统【和光缆系统的—性能测试且电缆系】统测试项目应根据】布线信?道或链路的设计等级!和,。布线系统的类别【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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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 综?合布线系《统测试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的规定—执行
8!.0.3 》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单项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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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个《及以上被测项目的】技术参数测试结果不!合格:的该:项目应判为不—合格;某一被测【项目:的检测?结果与相应规定【的差值在《。仪表准确度》范围内的该》被测:项目应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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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采【用4对对绞电缆作为!水平:电缆或主《干电缆?所组成的链路或信】道,。有一项及以上—。指标测试结果—不合格的该》链路或信道》应,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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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干《布,线大对数电缆—中,按4对对《绞线对组成》的,链路一项及以上测】试指标不《合格的该线》对应: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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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光纤链路】或信道测试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该光纤!。链路或信道》。应,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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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未通】过检:测的链?路或信道应在—修复后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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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的综:合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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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绞电缆布线!全部检测时无法修】复的链路、信道或】不合格线《对数量有一项—及以上?超,。过被测总《数的1%《的结论?。应判为不《合,格;光缆布线检【。测时有?一条及以上》光,纤链路或信道无法】修复的应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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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抽样【检测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大于被测【总数:1%的抽样检测【应判为合格且不合格!点(线对)应—予以修复并》复检;?。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大于?1%的应判》为一次抽样检测不合!格并应进《行加倍抽《样加倍抽样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的抽样检测应【判为合?格;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的抽样检—测应判为不合—格且应进行全部检测!并按全部检测要求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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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结论为合【格的系统检测的结】论,应为合格《;全部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系统检【测的结论《应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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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 对绞!电缆链?路或信道和光纤链路!。或,信道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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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检记录应包—括全部链路或信道】。的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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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自检记录中各单】项指标全部合—格时应判为》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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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自》检记录中各单项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时【应抽检且抽》样比例不《应低于10%抽【样点应?包括最远布线点;抽!检结果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第8.0.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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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综?合布线的标签和【标识应按《10%?抽检:综合布线管理软件】功能应?全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为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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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 电?子配线?架应检?测管理软件中显【。示的链路连》接关系与链路的物理!连接的一致性—并应按10%—抽检:检测结?果全部?一致的应判为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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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 综合布线系!统的验收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综?。。合布线管理软件的】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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