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气体灭火系统
7.8.1 气体灭火剂的类型与气体灭火系统形式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重要性、环境要求并结合防护区的布置,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有条件时宜采用组合分配系统。
7.8.2 气体灭火剂的设计用量宜设置100%备用。
7.8.3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的规定。
7.8 气体灭火系统
7.8.1 气体灭火剂的类型与气体灭火系统形式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重要性、环境要求并结合防护区的布置,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有条件时宜采用组合分配系统。
7.8.2 气体灭火剂的设计用量宜设置100%备用。
7.8.3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