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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工程》质量实施精准—管控、标准》化管理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监督机构可》按,规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工程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
第五条 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类?别,、复杂程《度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单位?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异化》、双随机的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督采取?抽查方式进行
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建设工?程实体质量随—。机进行的抽测、检】查,。活动
?抽查按检查》内容分成两类一【是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通—过巡查随《机确定受检》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活动;二》是对建设《内容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在检查建设工程【时,根据: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监督—机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同时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四)监督单【位工程(子单位【)质量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形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及质《量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1):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质量监督
中止施!工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的: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附表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2)对建设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条 监】督机构应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推进网络登记、!资料提交、问题反馈!等信息?化实时监督模式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及: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监督》机构应对受》监建设工程》进行监督交》。。底并在第一次—进入:现场后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应依据建》设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地区》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督依据、监督方】式、抽查重点及监】督联系?方式等并书面告知】有关: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查重点—应,包括涉及建设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节点
在监督过!程中涉及重大—结构及使用》功能变更《或设计?方案调整较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补充工?作计划确保有效【监督
》第三:。章 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随,机进:行抽:查;
(二)监督】人员:应重点对责任主体】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建【设工程质保资料、验!收资料签署、出具合!格文:件情况进行抽查
!
,第四章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监督机?构对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随机进—行抽查;
(二)】重点:。抽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
,(三)随机抽查【关键工?序和部位《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
(四《)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应在涉及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基槽第一检验—批隐蔽验收》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隐蔽验收《外墙节能、幕墙【。(钢构)子分部【工程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通】知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监督!机构可根据建—。设,。工程特点、施—工进度、质量责【任主体的诚》信情况、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动【态监:督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时】监督机?构除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设备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现场抽?测可按规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抽测重【点是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和主!要使用功能》;
(二)抽测项目!和部: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结】构形式、施工进【度和质量状况等因】素确定;
(三)经!抽,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监督机构—应,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的,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数据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况》下监:督机构?可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一)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通知监】督机构且擅自隐【蔽的项目;
—(二:)未组织分部、子】分部:验收:或分部、《子分部验收不合【格且:擅自隐蔽的项—目,;
(三)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擅自施工部分;
!(四)质量监督抽】。查,介入前已施工部分
!
第五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提前7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一)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有关【质量文件(资料)进!行抽查对住宅—工程还需抽查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相关资料—;
:(二)对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三】)对有关《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抽查在验收时(验收!。前):对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 ,。发现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建设工程存在】有影响?使用: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停止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在每栋楼的【显,著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的,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第二十【七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每栋楼!。的,显著部位《。张贴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载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投【诉受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范围、维修》服务承诺等信息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公告牌—。设置时间《不少于5年 —
第:。二十:八条 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前:应将公共《区域(?外立:面、楼梯间、电【梯厅:、楼栋?大厅:、公共走道、地下】室):装,饰完成消防系—。。统及电梯达到使用】条件其余部分应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施工完成【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时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改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建设工程应!签发暂停施》工通知书(附件3】)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主》管部门?给予信用扣分;
】(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对?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拒绝整】改并未回复的监督机!。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及诚信扣分
!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机构完【成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后【应当在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人员签署监督】意见经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监督?机构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参【与验收各方》确认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的要求并且签署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二—)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手续齐备;》
(三)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以及影】。响,使用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已经整改完—毕;
(四)监督机!构要求建设》工程建?设各方报送存档【。的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概!况;
(二)—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情况;
(》三)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抽测】)情况;
(—四)质?量文件(《资料)抽查情况【;,
,(五)?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议
《
第八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证明】文件:监督机构应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文【件并:整理归档
》第三十五条 【质,量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文件
(》一)卷内目》。录;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备案表《(含见证取样—授权书?);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六)建设工—程质量?体系审查表;
(】七)监督抽测记录】及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报告;
(八)【中止、?。停、复?工通知书;》
(九?)地基验槽记录【;
(十)地基处】理、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一,)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三)其他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联系《单及回执《单;
(十五—)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
!(,十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十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
(十!八)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十九《)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自评报《告,及评估报告》;
(二十)其他】质量:文件:
第三?。十六:条,。 质量监督档案【案卷盒?尺寸标准、装订【统一:、,整齐牢?。。固,应符合相关规定便】于保管与查阅
!第九:章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建设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内容《及,要求
(一)—监督:机构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附件3);
(!二,)主管部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签发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2);《
,(四)监督机构【应及时将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归入监督档案
【。
:第十章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十条 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投!诉适用范围、处理范!畴,、调解途径、办【结时限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第?十一章? 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及》优,质示范工程培育
第!四十一条《 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按照成都》。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
!第四十二条》 优质示范工—程应在结《构优质工程培养【基,础,上进行?推荐可?采取现场观》摩的形式对突出【工程项目先进做【法进行推广
】第十二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建】设运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监督备?案、质?量行为监《督、实体质》量监督、诚信—。管理记录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备】案、登?记、记?录、意见等文书【的规范?化、标准化运用信息!化平台逐步推—行无纸化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下列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工【作流:程、办事《程序、质监动—态、: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参—与建设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成【绩及诚信《情,。况进行?通报;
(三—)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已造!成主体?结构安全隐》患和主要使用功能】缺陷的质量问题时应!进行调?查取:证确认违《法,违规事实并将该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数据库将【。建设:工程质量《。中有:关信息纳入数据库以!满,足质:量监督管《理,和上级部门对—质量信息管理及数据!传递的需要
第四】十,。七条 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状况逐》步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信用档案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抢险救灾建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
中—止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
》 ! 《 》 , (建设《单位)
接你!单位提交的 — , 《 【 》 ! : ?。 项】目,中止施工质量监督申!请经审核符合中止施!工,条件同?意中止施工》自 ? 年 【 月 《 日起》我,单位将?中止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做好》。中止施工期间的【相关质量《保障措施《
》
】。。 ,
监:督组长(签字)
(!监督机?构,章) 【
年 ?。 月 —日
签收人》(签字)
年 】 月: 日
!
附:件2
?。
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
【
! 【 : 》 (建设单位)】
接你》单位提交的 — ? , — — 《 》 , 】 , : 项:目恢复?施工质?量监:督申请经审核符【合恢复施工条件同】意恢复?施工自 !。年 : 月 — 日起我单—位将恢复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做好恢【复施工的相关质量】保障工?作
【
》
监督组《长(签?字) — 【 — 【
(《监,督机构章)
!年 月 【 日
《签收人(签字)【。。 — 》 《 , !
年 月 !日
—
附件3
】
暂停?。施工通知书
N【O::J,C :
】
【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 行为违反了【 】 》。 —。 ?
— , ? : 《 】 ? ? , — 【 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暂停施工】。接收调查听候处理
!
【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
当事—人(签章)》 】 《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