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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工程质量实施—精准管控、标准【化,管理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监:督机构可按规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工程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 第五—条 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类】别、复杂《程度: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单位》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异化、双随机的【。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督采取抽查方—式,进行 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建设!工程实体《质量随机进行的【抽测、检查》活动 抽查按—检查内容分》成,。两类一?。。是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通过巡查随机—确定受检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活》动,;二是对建设内容】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在检【查建设工程时根据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监督机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同时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四—)监督单位工程【(,子单位)质量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形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及质量》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1)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质,量监督? 中止施工》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的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附表】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2)》对建:设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条 ?监督机构应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推进网络登记、】资料提交、》问题反?。馈等信息化实时监】督模式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及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监督】。机构应对受监建【设工程进行监督【。交底并在第一次进入!现场后?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应依据建《设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地区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督依据、监督方【式、抽查重点及监督!联系:。。方式等并《书面告知有关—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查【。重点应包括涉及建】设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节:点, 在监督过程中涉及!重大结构及使用功能!。变更或设计方案调整!。较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补充工作】计划:确保有效监督  】 第三章  —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随机进行抽查;【 (二)监督人【。员应重点对责任主体!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建设工程质】保资料、验收资料】签署、出具》合格文件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章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监督机构】对,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随机》进行抽查; (二】。)重点抽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 (三)随机—抽查关键工序和【。部位: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 《(四)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应在涉?及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基槽第一检》。验批隐蔽《验收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隐》蔽验收外墙》节能、幕墙(钢构)!子分部?工程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通知?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监】督机构可根据建设】。工程特?点,、施:工进度、《质量责任主体的诚】。。信情况?、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动态【监督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时监《督,机构除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设备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现场抽测可按规!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抽测重点是》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和主要使用功!能; (《二)抽测《。项目和部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结构形式、!。。施工进度和质—量状况?等因素确定; (】三,)经:抽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监督》机构应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的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数据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况下监督机构】可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一)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通知监督机构且】擅自隐蔽的项目; !。(二)未《组织分部《、子分部验收或分部!、子分部验收—不合格且擅自隐蔽】的,项目; 《(三)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擅自施【工部分; (四【)质:量监督抽查介—入前:已施工部分   】第五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提前【7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一)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有关质量文件—(资料)《进行抽查对住宅工】程还需抽查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相关资料; (【二)对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三】)对有关《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抽?查在验收时(验【收,前)对?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 发】现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建设工【。程存:在有影响《使用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停止!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在每【栋楼的显著》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的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第二十》七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每—栋楼的显著》部位:张贴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载—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投诉《受,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范围、维修服务承诺!等信息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公告牌设置时【间不少?于,。5年 第二十八】条 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前应将公共区域(!外立面、楼梯—间、:电梯厅、楼栋大厅】、公共?。走道、地下室)装】饰完成消防系统【及电梯达到使—用条件其余部分【应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施工完—成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时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改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建设—工程应签发暂停施工!通知书(附件3)】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主管部《门,给予信用扣分; 】(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对》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拒绝整改并】未回复的监督机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及诚:信扣分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机构》完成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后!应当在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人!员签署监督意见经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监督机构!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参与?验,收各方确认》。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的要《求并且签署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二)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手《续齐备; (三)】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以及影》响使:用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已《经整改完毕; (四!)监督机构要求【建设工?。程建设?各方报送存档的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概况;— (二)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情况; 《(三)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抽测)情况》; (四)质量文】件(资料)》抽查情况; (五)!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议 】  第八《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证明文件】监督机构应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文件!并整理归档》 第:三,十,五条: , ,质量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文件》 (一)卷内目录】;,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备案表(含见证取】样授权书)》;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六—)建:设工程质《量体系审查》表; ?。(七)监《督抽测记录》。及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报告】; (?八)中止《、停、复工通知书;! (九?)地基?验,槽记录;《 (十)地》基处理、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一?)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三!),其他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联系单!及回执单; (十】五)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 (十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十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 (十八)】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十九)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自评报告及】评估报告; —(二十)其》他质量文《件 第三十六条 】质量监?督,。档案案卷《盒尺寸标准、装订统!一、整齐牢》固应符合相关规【定便于保管与查【阅 :  第九章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建设!。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内】容及要求《 (一?。)监督机构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附件3)【; (二)主—管,部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签?发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2); (四【)监:督机构应及时将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归?入监督档案 —  第十章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十条 —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投诉适用范围【、处理范畴、调【解途径、办结时【限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及优质【示范工程培育 【第四十一条 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按【照成都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 第四十二—条 优?质示范工《。程应在?结构优质工程—培养基础上》进,行推荐可采取现场】观摩的形式对—突出工程项目先进】做法进行推广  】 第十二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建设运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监督备案、【质量行为监督、实体!质量监督《、诚信管理记—录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备》案、登记、》记录、意《见等文书的规范【化,、标准化《运用信息化平台【。逐步推?行无纸化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下列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工作?。流程、办事程序【。、质监动态、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参与建设》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成绩及】。诚信情况进行通【报;:。 (三)《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已造成主体结【构安全隐患》和主要使用》功能缺陷的质量问题!时应:进行调查取证—确,认违法?。违规事实并将—该,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数据库将建设工【程,质量中有关信息【纳入数据库以满足质!量监督管理》和上级部门》对质量信息》管理:及数:据传递的需要— ,第四十七条 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状—况,逐步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信用档?案,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抢险救灾建】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 【  中止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 ,。       【       【        】 , (建设单位)  !  接?你单位提交的 【         !      —。       【。         !     》  项目中止施工】质量监督申》请经审核符合中止施!工条件?同意中止施》工自      年!    月 —   日起我—单位将?中止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做好中止《施,工,期间的相《关,质量保?障措:施      【      —   监督组长【(签字?) (监督机构【章)  《。    《年   月 —。  日? 签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 ,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    》     》       【   ?        】(建设单位》)   接你—单位提交的》      —       【       【 ,       【     》     》 ,项目恢复施工质量监!督,。申请经?审核符?合,恢,复施工条件同意【恢,复施工自  —   ? 年:    月    !日起:我单位将恢复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做好恢复施【工的:相关质量保障工【作      【      —监,督组长(《签字)    【       【     》 , ,      —  : (监督机》。构章:),。。    年  【 月  《 日 ? 签收人(签字) ! , , ,   ?      —   ?        】。  年   月 】。  日 【   ? 附件3《 ,  暂停施》工通知书 NO:J!C        !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行!为,违,反了 ?      — ,  :     》     》  :      —。      — , , ,。       【    《  : , ,     》        】   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暂停施?工接收调查》听候处理   【     》。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   月 》   日     !  当事人(签章)!    《       【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