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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工程质?量实:施精准管控、标【准,化管:理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监督机构】可按规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工程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 第五条【 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类别、复杂程】。度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单位】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异化、双随机的!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督?采取抽查方式—进行 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建设工程实!。体质量随机进行的】抽测:。、,。检查活动 抽—查按检查内容—分成两类一是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通过巡查随机!确定受检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活动?;二是对建设内容】。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在检查建设工】程时根据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监督机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同!时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四)?监督单位《工,程(子单《位)质量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形【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及质】量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1!)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质》量监督 中止施工】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的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附表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2)对建设】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条 监督机构应】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推进网【络登记?、资:料提交?、问题反馈等信息】化实时监督模式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及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监督机构应对受监建!设工程?进行监?督交底并《。在第一次进入现【。场后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应依据建》设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地《区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督依据!、,监督方式、抽查【。重点及监督联系【。方式等并书》面告知?。有关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查重点应包【括涉及建设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节】。点 在监督过—程中涉及《重大结?构及使用功能变更或!设计方?。案调整较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补充:工作计?划确保有《。效监督   第三】章  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随机】进行抽查; —(二)监督人—员应重点对责任主】体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建设《工程质保资》料、验?收资:料签署?、出具合格文件情况!进行抽?查  ? 第:四章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监督机构!对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随机进行》抽查; 《(二)?重点抽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 (三】)随机抽查关—。键工序和《部位: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 ?(,四)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应在】涉及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基】槽,第,一检验批隐蔽—验收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隐蔽验】收外墙节能》。、幕墙?(钢构)子》分部工程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通?知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监督机构可根【据建设工程特点、】施工进度、质量责任!主体的诚《。。信,情况、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动态监督—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时《监督机构除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设—备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现场抽测可》按规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抽,测,重点是?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和主要!使用功能; —(二)抽《测项目?和部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结构形式、【施工进度和质量【状,况等因?素确定; (三【)经:抽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监:督机构应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的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数据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况下监督】机构可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一)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通知监督》机,构且擅自隐蔽—的项目; (二)未!组织分部《、子分部验收或分】部,、子分部《验收不合格》且擅自隐《。蔽的项目; (三】)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擅自施》。工,部,分;: (四?)质量监督抽查介】入前已施工部分【   第五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提前】7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一)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有关质量!文件:(资料)《进行抽查对住—宅工程还需抽查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相关资料; 【(二)对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三)对》有关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抽查在验收—时(验收前)对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 发现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建设工程【。存在有影响使用【。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停止《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在每】栋,楼的显?著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的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第二】十七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每栋!楼的显著部位张贴】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载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投诉受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范围、维修》服务承诺等信息【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公告牌设》置时间不《少于5年 第【二十八条 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前应【将,公共区域(外—立面、楼梯》间、电梯厅、楼栋大!厅,、公共走道、地下】室)装饰完》成消防系统》及电梯达到使用【条件其?余部:。分应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施工完成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时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改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建设工程—应签发暂《停施工通《。知书(附件3)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主管部门给予信用扣!分; (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对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拒绝整改并未!回,复的监?督机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及诚信扣】。分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机构完成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后应当在》。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人》员签署监督意见经】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监督机》。构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参与验收!各方确认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的要《求并且签《署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二)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手续:齐备; (》三):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以及影响《。使用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已经整【改完毕; 》(四)?监督机构要求建【设工程建《设各方报送存档【的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概况; (二)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情况; (三)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抽测)【情况; (四)质量!文件(资《料)抽查情况; (!五)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议   第八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证明文件《监督:机构应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文件并整理归档【 ,第三十五条》  质量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文件 —。(一)卷内目录【;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备,案表(含《见证取样授》权书);《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 (六)建设工【程质量体《系审查表; (七)!监督:抽测记录及》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报告; (八!)中止、停》、复工通知书; (!九)地基《验槽记录《; (十)地基处理!、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一)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三)其他!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联系》单及回?执单; (十五)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 (十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十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 》(十八)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十九)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自评报告】及评估报告》; (二十)其他】质量文件 第三十六!。条 质量《监督档案案卷—盒尺寸?标准、装订》统一、整齐牢固【应符合相关规定便】于保:管与查阅《。   第《九章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建设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内容及要求 !(一)监督机构【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附件3); (!二)主管部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签发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2)【; (四《)监督机构应及时】将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归入监督档案  ! 第十章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十条 【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投—诉适:用范围、处》理范畴、调解途径】、办结时《限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及》优质示范《工程培育 第四十】。一条 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按照成都》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 第—四十二条 优质示】范工程应在》结构优质《工程培养《基础上进行推荐可采!取现场观摩的形式对!突出工程项目—先进做法进行推广 !。  第十二》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建设运—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监督备【案、质量行为监督、!实体质量《监督、?诚信:。管理记录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备案、登记【。、,记录、意见等文书】的规范化、标准【化运用信息》化平台逐步》推行无纸化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下列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工作流程、办!事程序、质》监动态、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参:与建设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成—绩及诚?信,情,况进行通《报;:。 (三)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已【造成主体结构安全】隐患和主要使用【功能缺陷《的质量?问题时?应,进行调查取证确【认违:法违规事实并将该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数据库将建设工程质!量中:有关信息纳入—数据库以满足质量】监督:管,理和上?级部门?对质量?信息管理《及数据传递的需要】 第:。四十七条 》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状况:逐步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信用档!案  ?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抢险救灾!建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  : 中止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   ?。      —     》。    《       (建!设单位) 》   接你单位提交!的    》      —       【  :         !     》  : ,   项目中止【施,工质量监督申请【经审核符合中止施】工条件同意》中止施?工自   》 ,  年    【月  ?  日?起我单位将中止【。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做?好中止施《工,期间的相《关质量保障》措施    —  :。         !监,督组:长(签字) (监】督机构章) —  :   年   【。月   日 签【。收人(签字) 【年 :  月  》 日 ?    附件2】   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    》        】         !      —(建设?单位)   接你单!位提交的    】    《    《       【      — ,         !    项目恢【复施工质量监督申】请经审?。核符合恢复施—工条件同《意恢复施《工自    —  年?    月    !日起我单位将恢复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做好《恢复施?工,的相关?质,量保障工《作,  :     》    《 监督组长(签【字) ?  :     》。   ?      —   ?       (】监督机构章》)   《 年   月—   日《 签收人(签字)!       【    《  :        】     年   !月   日》 ?   附—件3   暂停施工!通知书 NO:J】。C   《    《       【       【   ?      —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       【行,为违反?了  ?         ! , ,    《   ?     》      —        】        】      —    《         !  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暂停施工接收调查听!候处理  》        】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  月    【日 :    《  :当事:人(签章)    ! ,  :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