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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工!程质量实施》精准管控、标—准化管理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监督机构可按规!。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工程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委托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 第!五条 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类】别、:复杂程度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单位!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异化、双《随机的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监督采【取抽查方《式进行?。 ,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建设工程】实体质量随机进【行,的抽测、检》查活动 抽查—按检查内容》分成两类一》是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通过【巡查随机确定受检】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活】动;二?是对建设内容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在检查建》设工程时根据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 (六?)组织或者》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监《督机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同时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四)监督单位工】程,(子单位)质量【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五【),形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及质量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1)?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质量监?督 中止施工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的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附表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2)对建设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条 监督《机构应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推进网络登!记、资料提》交、:问题反馈等》信,息化实时监督—模式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及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监督机构应对—受监建设工》程进行监《督交底并在第—一次进?入现场后向》建设单位和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应依据建设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地区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督依据】、监督方《式、抽查重》点,及监督联系》方式等并书面告知】有关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抽查重【点应:包括涉及建》。设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节】点 在监督》过程中涉及重大结构!。及使用功《能变更或设计方【。案调整较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补充工【作,计划确保有效监督 !  第三章 — ,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随机进行》。抽查; (二)【监督人员应》重点对责任》主体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建设工程质—保资料、《验,收资料?签署、出具合格【文件情况进行抽查 !  第四章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监?督机构?对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随?机进行抽《查;: (二?)重点抽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 (三)【随机抽?查关键工序和部位】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 (四)【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应在涉及【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基槽第】一检验批隐蔽验收】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隐蔽验收》外墙节能、幕—。墙(钢构《)子分部工程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通知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监督】机构可根据建—设工程特《点、:施工进度、质量责任!主体的?诚信情况《、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动态监督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时:监督机构《除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设备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现场抽【测可:按规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抽测重》点,是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和主要使用功能!;, (二)抽测项目】和部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结构?形式、施工进度【和质:量状况等因素确【。定; (三)经抽测!。对建:设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监【督机构应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的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数据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况下监督!机,构可:要求相关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一)】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通知监督机构且】擅自隐蔽《的项目; 》。(二)未组》织分部、《子分部?。验收:或分部、子分—部验收不合格—且擅自隐蔽的项目】。。; :。。(三:)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擅自施】工部分?; (四)质—量监:督抽:查,介入:前已施工部》分 :  第五《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提前7?。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一)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有关质量文》件(资料)》进行抽?查对:住,宅,工程还需抽查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相关资料;— (二)对》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三)对有关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抽查在验收时(】。验收前?)对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 发现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建设【工程存在有》影响使用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监!督机: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建设单位停》止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在每栋楼的显著【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的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第二十七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每栋楼的显著部位】张贴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载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投》诉受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范围、维修服务!承诺等信息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公告》牌设置时间不—少于:5年 第二—十八条 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前【应将公共区》域(外立面、楼梯】间、电梯厅、楼栋大!。厅、公共走道、【地,下室)?装饰完成消防系【统及电?梯达到使用》条件其余部分应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施《工完成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时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改《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建【设工程应签》发暂停施工通—知书(附《件3)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主管部门!给予信用扣分—; :(四)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对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拒绝整改!并未回?复,的监督机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及诚信扣分》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机构完成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后应当在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人员】。签署监督意见经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监督机构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已经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参与验》收各方确认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的要求并且签署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二)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手续!齐备; 《(三)?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以及影响使用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已—经整改?完毕; (四)【监督机构要》求建设?工程:建设各方《报送存?档的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概况; (二!)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情况; 】(,三)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抽—测,)情况; (四)质!量文件(资料)抽】查情况; (五【)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议   第八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证明文》件,监督机构应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文件并】整理:归档: 第三十《五条 ? 质:量监督?档案应?包括以下文件 (】一)卷内目录;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备《案表(含见》证取样授权书)【; (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六)!。。建设工程质量体系审!查表:;, (七)监督抽测记!录及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完成报告; —。(八)中止、停【、复工通《。知书; (九)地基!验槽记?录; (十)地【基处理、《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一)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三)其他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及质量文件【汇总表;《。 (十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联系单及回!。执单; (》十五)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 (十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十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 (十八)】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十九:。)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自评报【告及评估报》告; ?(二十?),其他质量文件 【第三十六《条 质量监督档【案案卷盒《尺,寸标准、装订统【一、:整齐牢固应》符合相关规定—便于保管与查阅 】  第?九章: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建》设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内容及!要求 (一》。。)监督机构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附件3); (二!)主管部《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签发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附件!2); (四)监】。督机构应及时将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归入监】督档案   第十章!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按照层级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十条 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投诉适用范围—、处理范《畴、调解途径、【办结时限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及优质示范工程【培育 第四十一条】 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按照成都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 第四十二条】 优质示《范工程应在结构优】质,工程培养基础上进行!推荐可采取现—场观摩的形式对突】出工程项目先—进做法进行》推广  《 第十二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化建设运《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监督备案—、,。质,量行为监督、实【体质量监督、诚信】。管理记录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备】案,、登记、记录、意】见等:文书的规范化、标】准,化运用信息化平【台逐步?。推行:无纸化?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下列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工作流程、办】事程序、质监—动态、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参与建设】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成绩及》诚信情况进行通报】; (三)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已造成主【体结:构安全隐《患和:主要使?用功能缺陷的质量】问题时应进行调【查取证确认》违法违?规事实?并将该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数据库将《建设工?程质量?中,有,。关信:息纳入数据库以【满足质量监督管【理,和上级部门》对质量信息管—理,。及数据传《递的:需要 ?第四:十七条 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状况逐步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信用档案   第】十三章 《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抢险救灾》。建,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   中《止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  ?         !     》      —   (建设单位】)    接—你,单位提交的》   ?        】 ,  :         !       【 ,        项!目中止施工质量监】督申请?经审核符《合中止施工》条件同意中止施工】自 :     年 【   月    】。。日起我单位》将中止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做】好中止施工期间【的相关质量保—障措施     】      —    监督组长(!签字)? (监?督机构章)  【    年   月!  : 日 签收人(签】字) 年  — ,月   日》     附件2!   恢复施工质量!监督告知书》  :         !   ?  :        】  : (建设单位) 】。 , ,接你单位提交的【     》       【 ,  :       【     》。    《   ?   ?  项目恢复施工】质量监督申请经审】核符合恢复施—工,条件同?意,恢复施工自  【  :。  :年    月  】 , 日起我单》位将:恢复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做好恢复施!工的相?关质量保障工作  !      —    监督组长】(,签字)   — , , ,     》        】      —  (监督》机构章)《    年》  : 月  《 ,日 签收人(【签,字)  《 , ,       【。         !      年 】  月 《  :日   】 附:件3 ?。。 , 暂停?施工通知书 —NO:JC    !      —。         !  :         ! ,    《   ?      —    《  你(单》位):       【        】       【   ?     》 ,        】        】       【  :       【  行为违反—了       】  :   ?     》      —    《   ?  :     》    《    《       【 , , ,         !   ? 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暂停施工接收调查听!。候,处理 ?      —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 当:事人(签《章):   ?    《       【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