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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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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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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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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