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DB29-22-2013 建标库

12.9  通信设施

12.9.1  通信管线应以埋地方式接入住宅。

12.9.2  住宅通信设施引入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住宅楼或住宅单元必须设置独立的配线管网。

    2  引入管按建筑物的平面、结构和规模在一处或多处设置,并应引入建筑物的进线部位。

    3  住宅建筑的引入管不少于2根,九层及九层以下住宅引入管的内径不得小于50mm,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引入管的内径不得小于90mm。

    4  引入管埋深0.80m(距室外地坪),引入住宅建筑的地下通信管道应伸出外墙不小于2.00m,并应向人(手)孔方向倾斜,坡度不应小于4.0‰,楼外应设置人(手)孔。

    5  楼内引入管应首先接入设于首层的楼层配线箱,再由楼层配线箱引出管(内径不小于50mm)与垂直管接通。

12.9.3  设备间及电信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个住宅区应设置一个设备间,设备间宜设置在物业管理中心。

    2  多栋九层及九层以下住宅楼宜按每一个配线区设置一个电信间,电信间宜设置在地下一层或首层。

    3  每栋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楼宜设置一个电信间,电信间宜设置在地下一层或首层。

    4  电信间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设备类型、数量、容量、尺寸等进行计算,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的要求。

    5  每个电信间的引入管不得少于3根,引入管内径不得小于90mm。

    6  电信间应设置接地装置。

12.9.4  设备箱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九层及九层以下住宅在首层设置壁嵌配线箱,箱体尺寸为450mm×450mm×200mm(宽×高×深),该配线箱支持的最大户数为32户,当超出32户时,依据超出的户数应增设450mm×450mm×200mm(宽×高×深)壁嵌配线箱;其余各层设置的壁嵌配线箱尺寸为300mm×300mm×120mm(宽×高×深)。

    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配线箱采取墙挂方式于弱电竖井内安装,首层墙挂式配线箱的尺寸为450mm×450mm×200mm(宽×高×深),450mm×450mm×200mm(宽×高×深)配线箱支持的最大户数为32户,当超出32户时,依据超出的户数应增设450mm×450mm×200mm(宽×高×深)墙挂式配线箱。其余各层设置的配线箱尺寸为300mm×300mm×120mm(宽×高×深)。

    3  墙挂式或壁嵌式配线箱应安装在住宅建筑单元入口处、楼道、管线引入处等公共部位。并应与竖向管路上下联通,便于暗管敷设和设备的安装维修。壁嵌配线箱的箱底距地面不宜小于0.5m。450mm×450mm×200mm(宽×高×深)配线箱安装位置处应具有接地装置。

12.9.5  线缆选型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至住宅套内家居配线箱的通信线缆应采用光纤。

    2  九层及九层以下住宅建筑宜采用暗管敷设,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建筑宜采用弱电竖井与暗管敷设相结合的方式。

    3  每户应设置2根入户暗管至户内家居配线箱。

    4  竖向导管外径宜为50mm~100mm,槽盒规格宽×高宜为(50mm×50mm)~(400mm×150mm),入户导管外径宜为20mm或25mm。

12.9.6  套内通信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楼每户应设置壁嵌家居配线箱,家居配线箱的具体功能与尺寸宜符合表12.9.6-1规定。

表12.9.6-1  家居配线箱的功能与尺寸

    2  家居配线箱宜壁嵌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便于维护处,并宜靠近入户导管侧,箱体底边距地高度不应低于0.30m,并在箱门上设置散热孔。

    3  距家居配线箱水平150mm~200mm处,应预留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交流电源插座,并应将电源线通过导管暗敷设至家居配线箱内的电源插座,该箱体内电源插座应采取强、弱电安全隔离措施。电源接线盒面板底边宜与家居配线箱体底边平行,且距地高度应一致。

    4  套内应设置双位信息插座。最小套型设置应不少于1个,普通套型设置应不少于2个。

    5  家居配线箱至信息插座的预埋管管径不应小于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