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5 — 卫生间 【。。 5.5.【1  每套住宅【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预留位置 】。 》 5:.5.2 》 卫生间可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组合不!同的设备其不—。同设备组合的空【间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便器、洗浴器、洗面!器时不应小》于3:。.00m2; 【。    】 2 ?。 设便器、洗面器时!不应小?于1.80m2;】 —    3  【设便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m2; —   【     4  设!洗面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m2; !   《  :5  设洗》面器、洗衣》机时不应小于1.8!。0m2; 【     【6  单设便器时】不应小1.10【m2 5!.5:.3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 5.【5.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 5.?5.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5】.5.?6  ?每,套住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并【提供水、《电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