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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卫生间?
5.】5.1? 每套住》宅,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预》留位:置
《
5.—5.2 卫生间】可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组合》不,同的设备其不同【设备组合的空—间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便器、洗浴!器、:。。洗面器?时,不,应小于3.00【m2;
《
》 2》 设便器、洗面】器时:不,。应,小于1.80m【2;
【
3 】设便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m2;
! , —4 设洗》面器、洗浴器—时不:应小于2.00m】2;
!。。 5 设洗面!。器、洗衣《。机时不应小》于1.80m2;】
?
《 6 单设便!。器时不?应小1.10m2】
?
5.5.3 !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
:。5.5.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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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
5.5.6 】每套住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并】提供:水、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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