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98-2009 建标库

4.3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罐

4.3.1  泡沫液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泡沫液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操作面处不宜小于1.5m;当泡沫液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尺测量。

4.3.2  常压泡沫液罐的现场制作、安装和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罐,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泡沫液罐底面不应小于0.15m,且宜做成喇叭口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尺测量。

    2  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罐应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试验时间不应小于30min,目测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全部焊缝、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以无渗漏为合格。

    3  现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罐内、外表面应按设计要求防腐,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当对泡沫液罐内表面防腐涂料有疑义时,可取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4  常压钢质泡沫液罐罐体与支座接触部位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加强防腐层的做法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  常压泡沫液罐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根据其形状按立式或卧式安装在支架或支座上,支架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不得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和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可切开防腐层检查。

4.3.3  压力式泡沫液罐安装时,支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且不应拆卸和损坏配管、附件;罐的安全阀出口不应朝向操作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4  设在室外的泡沫液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5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管道连接处的安装应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调试时观察检查。

4.3.6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应整体安装,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7  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中平衡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并应在水和泡沫液进口的管道上分别安装压力表,压力表与装置中的比例混合器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2  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泵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安装尺寸和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