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管材及配件
3.2.1 管材及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3.2.2 管材及管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2 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3 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2.3 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和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按件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件。
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3.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材及配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上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