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
,
2.0.1—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A划分
】。
?
2:.0.2《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
2.!0.3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2.0!.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技术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
【
2.0》。.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
《。 1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 , 2 《 系统?组件(?水炮、泡沫炮、干粉!炮、消防泵组、泡】沫液罐、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干粉罐、】氮,气瓶组、阀》门、动力源、消【防炮塔?和控:制装置等组件的统】称)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3 系统组—件及配?件应具备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
2.0.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
,
: 1 》 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
:
—2 系统组件、】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
3— :与,施工有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孔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
4 !场地、道路》、水、电《等临时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
2.0.】7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
1! :采用的系统组—件和材料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安装使用—;
《
: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
:。 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
: ? 5 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验收
【
2.》0.: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
,
2.0.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按本规范附】录B检查结果应【合格;
【
: , ?2 施工过程检查!应全部合格并按【本规范附《录C记录;
!
《 3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的《。。验收:应合格并按本规【范附录D记录;【。
》
《 ,4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全部合格并按本!规范附录E记—录;
《
《 5》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应:合格并按本规范附录!F记:录;
》
,
2.0.10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2】。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
— 6 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
!
2.0《.11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 ,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系统组件和材料】的,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
《 2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系统组件和材!料的工程仍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不得《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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