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基本规【定
【
2.0》.,1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A划分
】
2—.0.2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
】
?2.: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
2.0.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技术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
》
:2.:0.5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
:
》 1 ?。 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
【 2 系》统组件(水》炮、泡沫《炮、干粉《炮、:。消防泵组、泡沫【液罐、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干粉罐、】氮气瓶?组、:阀门:、,动力源、消》防炮塔和控制装【置等组件《的统称)《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 3 》 系统组件及配件】应具备?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
2.0.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
【 1 《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 : ,2 系统组件、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
,
—3 与施工有关的!基础、预埋件—和预留孔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
,
4 】场地、道路》、水、电等临时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
《
2.?0,.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
,
: 1 采】用的系统《组,件,和材料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安装使用;
【
?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 《4 :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
【 5: :。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验收
【
:
2.0.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
,
2.0》.9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按本规》范附录B检》查,结果应?合格:。;
】。 ,。 2 施工过】。。程检查应全部合格并!按本规范附录C记】录,。;
—
,。 3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的验!收应合格并》按本规范《附录D记《录;
【。
: 4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全部合格并按!本规范附录E记【录,;
》
? 5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应合格并按本规【范附录F记录;【
,
《
2.0.10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
,
?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2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
《 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
? ?6 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
【
,
2.0.—11: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1 》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系统组件和材料的!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
!2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系统组件和材料的工!程仍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不】。得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