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系统调试
7.1 一般规定
7.1.1 本条规定系统调试的必要顺序,有利于调试工作顺利、全面、有效地开展。
7.1.2 本条对应用于防排烟系统调试的仪器、仪表性能及精度要求做出规定。
7.1.3 本条规定调试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有助于工程管理和系统质量验收。
7.1.4 本条规定了系统调试必须编制调试方案。系统调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质量直接影响到系统功能的实现和性能参数。编制调试方案可指导调试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正确的方法进行调试,也有利于监理人员对调试过程的监督。
7.1.5 本条规定系统调试的两个内容。单机调试是单个部件、设备动作功能和性能参数的检测和调整,联动调试是对系统的整体功能进行检测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