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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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