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