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49-2017 建标库

8  组合结构耐火验算与防火保护设计

8.1  钢管混凝土柱

8.1.1  符合下列条件的实心矩形和圆形钢管混凝土柱,可按本规范第8.1.2条~第8.1.9条进行耐火验算与防火保护设计。

    1  钢管采用Q235、Q345、Q390和Q420钢,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C80,且含钢率As/Ac为0.04~0.20;

    2  柱长细比λ为10~60;

    3  圆钢管混凝土柱的截面外直径为200mm~1400mm,荷载偏心率e/r为0~3.0(e为荷载偏心距,r为钢管截面外半径);矩形钢管混凝土柱的截面短边长度为200mm~1400mm,荷载偏心率e/r为0~3.0(e为荷载偏心距,r为荷载偏心方向边长的一半)。

8.1.2  钢管混凝土柱应根据其荷载比R、火灾下的承载力系数kT按下列规定采取防火保护措施。荷载比R应按本规范第8.1.3条计算,圆钢管混凝土柱、矩形钢管混凝土柱火灾下的承载力系数kT应分别按本规范第8.1.6条、第8.1.7条的规定计算,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R<0.75kT时,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2  当R≥0.75kT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对于圆钢管混凝土柱,按第8.1.8条计算防火保护层厚度;对于矩形钢管混凝土柱,按第8.1.9条计算防火保护层厚度。

8.1.3  钢管混凝土柱的荷载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钢管混凝土柱的荷载比;

      N——火灾下钢管混凝土柱的轴压力设计值;

      N*——常温下钢管混凝土柱的抗压承载力设计值,可按本规范第8.1.4条、第8.1.5条的规定确定。

8.1.4  常温下圆钢管混凝土柱的抗压承载力设计值N*,当M/Mu≤1时,应按式(8.1.4-1)计算确定;当M/Mu>1时,应按式(8.1.4-2)计算确定:

其中:

                    

式中:N*——常温下钢管混凝土柱的抗压承载力设计值,

      M——常温下所计算构件段范围内的最不利组合下的弯矩值;

      Nu——常温下轴心受压钢管混凝土短柱的抗压承载力设计值;

      NE——欧拉临界力;

      Mu——常温下钢管混凝土柱受纯弯时的抗弯承载力设计值;

      f——常温下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fy——常温下钢材的屈服强度;

      fc——常温下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ck——常温下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Ac——钢管混凝土柱中混凝土的截面面积;

      As——钢管混凝土柱中钢管的截面面积;

      Ec——常温下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Es——常温下钢材的弹性模量;

      D——截面高度,取柱截面外直径;

      l0——计算长度;

      Wsc——截面抗弯模量,取柱截面外直径计算;

      a、b、η0——计算参数;

      βm——等效弯矩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确定;

      φ——轴心受压稳定系数;

      λ——长细比;

      λp——弹性失稳的界限长细比;

      λ0——弹塑性失稳的界限长细比。

8.1.5  常温下矩形钢管混凝土柱的抗压承载力设计值N*,应取其平面外和平面内失稳承载力的较小值。其中,平面外失稳承载力应按式(8.1.5-1)计算确定;当M/Mu≤1时,平面内失稳承载力应按式(8.1.5-2)计算确定;当M/Mu>1时,平面内失稳承载力应按式(8.1.5-3)计算确定:

    其中:

             

式中:D——截面高度,当弯矩作用于截面强轴方向时,取柱截面长边长度;当弯矩作用于截面弱轴方向时,取柱短边长度。

      Wsc——弯矩作用平面内的截面抗弯模量,取柱截面外边尺寸计算。

8.1.6  标准火灾下受火时间小于或等于3.0h的无防火保护圆钢管混凝土柱,其火灾下的承载力系数kT可按式(8.1.6-1)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B查表确定;对于非标准火灾,式(8.1.6-1)中的受火时间t应取等效曝火时间。

    其中:

                           

式中:kT——火灾下钢管混凝土柱的承载力系数;

      t——受火时间(h);

      C——钢管混凝土柱截面周长(mm);

      λ——长细比;

      a、b、k、t1、t2、t0λC——计算参数。

8.1.7  标准火灾下受火时间小于或等于3.0h的无防火保护矩形钢管混凝土柱,其火灾下的承载力系数kT可按式(8.1.7-1)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B查表确定;对于非标准火灾,式(8.1.7-1)中的受火时间t应取等效曝火时间。

    其中:

    式中符号含义与本规范式(8.1.6)相同。

8.1.8  标准火灾下受火时间小于或等于3.0h的圆钢管混凝土柱,其防火保护层的设计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C查表确定;对于非标准火灾,公式中的受火时间t应取等效曝火时间。

    1  当防火保护层采用金属网抹M5水泥砂浆时,防火保护层的设计厚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  当防火保护层采用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时,防火保护层的设计厚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di——防火保护层厚度(mm);

      kT——钢管混凝土柱火灾下的承载力系数;

      R——荷载比;

      t——受火时间(h);

      C——管混凝土柱截面周长(mm);

      λ——长细比;

      kLR——计算参数,当计算值大于1.0时,取kLR=1.0;当计算值小于0时,取kLR=0。

8.1.9  标准火灾下受火时间小于或等于3.0h的矩形钢管混凝土柱,其防火保护层的设计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也可按本规范附录C查表确定;对于非标准火灾,公式中的受火时间t应取等效曝火时间。

    1  当防火保护层采用金属网抹M5水泥砂浆时,防火保护层的设计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2  当防火保护层采用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时,防火保护层的设计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符号含义与本规范式(8.1.8)相同。

8.1.10  钢管混凝土柱应在每个楼层设置直径为20mm的排气孔。排气孔宜在柱与楼板相交位置的上、下方100mm处各布置1个,并应沿柱身反对称布置。当楼层高度大于6m时,应增设排气孔,且排气孔沿柱高度方向间距不宜大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