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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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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服装:工,厂生产车间采—用一般照明能—满足:生产要求;验—布和缝制车间应采用!混合照明在验布机】。和缝制机的机架上】。及检:验岗位设置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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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 本规范服》装工厂生产车—间的照?度标准?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服装工业【企业工艺设计技术规!范FZ?J 12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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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 荧光灯》的频:闪效应?危,害人们身心健康【和损害?人的视觉系统—易使人视觉》疲劳和产生视觉错误!防频闪措《。施,有采用高频电—子整流器或》相邻灯?具接入?不同相电《。源
【8.3.《6 服装工厂【车间内工艺设备和】人员较多《为便:于事故情况下人员】的疏散和火灾时的扑!救车间?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的?有关规定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灯以便疏散人员【辨认通行方向—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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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 【 在缝制车间—现多:。采用:线槽灯带安装在缝纫!机的左(右)—。上方安装高度—一般为1.8m~】。2m线?槽即用于安装灯具】也用于照明及动力线!的敷设在《整烫车间《应选用防《水防尘灯在丙类仓】库应选用低温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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