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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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服装—厂的动力系统应【。包括压缩空气、制冷!、蒸汽等设备、管】路的:设计应根据》生产规模、工艺参】数、:用,户用: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用量较?小,、用户?。点分散时不宜设置】集中站房《需求量较大、用户点!较集中时宜集中设】置动力站《房,并宜布置在负荷【中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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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动力系统的负荷应根!据最:。大,用量、管网》损失、同时使用系】数等因素经计算确】定;设备《单台容量、》。台数应根据生产实】际总负荷及》全年负荷变化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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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动力《系统的供《。冷、供热《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7.5.4 — 动力系统的站房、!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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