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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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服装!厂的动力系统—应包括压缩空气、】制冷、?蒸汽等设备》、管路的设计应【根据生产规模、工】艺,参数、用户用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用量较小、用户点!。分散时?不宜设置集》中,。站房需?求量:。较大、用户点较集中!时,宜集中设置》动力站房《并宜布?置在负?荷中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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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 动力系统的—负荷应根据最大用】量,、,管网损失、同—时使用系数等—因素经计算确定;设!备单台容量、—台数应根据》生产实?际总负荷及全—年负荷变化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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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 动力系统的供冷】、供热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7!.5.4 —动力系统的站—房、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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