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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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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服装厂的动力】系统:应包:括压缩?空气、制冷、蒸【汽等设备、》管路的?设计应根据生产规】模、工艺参数、用】户用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用量较小!、用户点分散时【不宜设置集中站房】需求量较大、—用户点较集中时宜集!中,。设,置动力站房并宜【布置在负荷中心区域!
7.】5.2 动力系统!的负荷应根据最大用!量、管网损失—、同时使用系数等因!素经计算确》定;设?备单台容量、—台数应根据生产实际!总负荷及全年—负荷变化《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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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动力系统!的供冷、供热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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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 动力系统的站【。房、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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