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