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抗震设计!基本要求 》 ?。 3.《0.:1  电气》设备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可采用?下列地震《动参数表征 】   》  1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或抗震设防—烈度; 【 ,     2  特!征周:期 —。 3.0.2 【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和抗震》设防烈度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 表3.0】.2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和抗震设防烈度【的对应关系 ! 《。 《注g为重力加速【度9.?81m/《s2 】。  3.0.3【。  电力变》压器类、垂》直布置?的三相电抗》器和避雷器、断【路,器及:瓷套管等《电气设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抗震验!。算 — ,   ? 1  电压—为,。1,10kV和》220kV; 】     】2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及以上地区;!  【   3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及0.1【5,g地区且放》置电气设《备的楼?层或支架高度—大于1.8m ! : 3.0.》4  电力电—容,器、蓄电池、高压】开,关柜、?整流柜、低压—配电屏、控》制保护屏、直流屏、!不间断供电设备、】动力配电箱等—。和本规范第3.0】.3 条规定以【。外的电气设》备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采【取抗震措施 【 3》.0.5  重【要电气设备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震作用计》算所采用《。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提高0.0》5,g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及以上—时不再提《高 3.!0,.6  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产品》当无法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时应《采取抗震《措施或按附录A的】规定: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3.0!.7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电:气设备抗震》设,计所采用的许—用应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     !1, , 弹性?材料可取材》料许用应力的1【.2倍但《不应大于材料在常温!。下屈服强度的0【.9倍; 【     2 ! 脆性?材料可取材料在常】温下强度设计值【的1.1倍》或材料破坏应力值的!。0.5倍 【 : 3:.0.8 》 各类电气设备【应可靠地固定在基础!或支座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