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 IT系统》
【
》IT系统除应满足】5.1的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述各条《的要求
【
5.4.—1 系《统的接地《应,符合:4,.3:的规定
】
: 系统》发生相导体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地》)之间?的第:一,次阻抗可以忽略的故!障时如果电阻值能满!足公式(3》。)则不一定需要切断!供电
《
,
】
, : 式中
》
!RA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大地间的电【阻单位为《。欧姆(?Ω);
! , Id相导体】与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出现阻抗可以忽】略的第?。一次:故障时?的,电流单位为安—培(A)
!
《 注I?d的:值要计及泄》。漏电流和电气装置总!对地阻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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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为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现并进而消除相!导体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地)之】间的第?一次故障系统中必须!。装设能发出声或光信!。号,的绝缘?。监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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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针对第二次接地【故障而采取的自动切!断,供电的防护措施其】保护条件取决于【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方式》。在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地或成?组地与电气上独【立的接地极相连接的!情况下其保护条件】可采用TT》。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