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 ,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 Types! and《 saf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system【 earthi【ng ? ? GB 140】50-2008【 《 :2,008-09-2】4 发布《 ? 200—9-08-01【 实施 — ?前,。言 —   ?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 《     本—标准代替G》B 140》50-1《993 —     本】标准与GB —140?50-1993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   按照GB【/T 1.1—进行编辑性修—改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    第3—章修改和增加—如下:术语和定义 】   》  3.2 外【露可导电部分;【    ! 3.3 外部可】导电部分; —     !3.4 保护导【体(符号PE)【;  】  : ,3.5 接地导体】;  】   3《。.10 系统接【地;  !   3.11 】保护接?地;:  《。 :。     3—.12 总等电【位联结;《  【   3.13 】辅助等电位联结 】     !5.:1.2和5.1【.3最后分别增加】一段“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1的规定”》和“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2的规定” 【     】增加5.1.—4,“有必要时分级【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火灾!监,控系统并符合GB !1395《5规定” !     5.1.!。8修:改为“保护导体的】截,面通过引用GB 1!6895.》3-2004作出规!。定” 《   —。  5.《2.3?第一段修改为 【  —   “T》N系统主要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提—供电击防护如果【使用过电《流保护电器不能满足!5,.2:.2的?。要求时则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或局—部等电位联结措【施也可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结合采用等【电,位联:结措:施和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等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来】满,。足要求” 】 ,     删除【原附录A !     其他编】辑性修?改 : :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提《出, —  :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江、曾雁鸿、裴!晓波、张萍》、范:一兵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GB! 140《50-19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