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
T》ypes《 and sa【f,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sy—stem ear】thing
【。
GB 14!05:0-2008
!
:
2008-09-!。2,4 发?布
》
2009-08!-01 实施—
《。
前?言
?
》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 ?本标准代替G—B 140》50-19》93
【
: 本标准与G】。B, 14050-【1993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按照GB/T】 1:.1进行编辑—性,修,改,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
》 ,第3章修改和—增加如下术语—和定义
】
》3.2 外露—可导电?部分;
—
【3.3 外部可导】电部分;
—
:
3【.4 保《护导体(符》号PE);
—
:。
:
3.5】。。 接地导体;—
,。
【 3.《10 系统》接地;
】
》3,.11 保护接地;!
》。
? , 3.1》2 总等电位联结;!
》
》3.1?3 :辅助等电位联结
】。
,。
5!.1.2和5.【1.3最后》分别增加一》段“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1的规定】”和:“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2的【规定”
—。
《。 : 增加5.》1.4“有必—要时分级《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火灾》。。监控系统并符合【GB 1395【5规定”
!
: , 5.《1.8修改为“【保护导?体的截面通》过引:。。用,GB 168—95.?3-2004—作出规定《”
》
? 5《.2:.3:第一段修改为—
,
《
,。 “》TN系统主要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提供电击防护如果使!用过电流《保护电器《不能满足5.2【。.2的要《求时则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或,局部:等电位联结措施也可!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结?。。合采用等电位联结措!施和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等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来满》足要求”
【
》。 删除原附录A】
】。 其?他编:辑性修改《
!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
,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江、曾—雁鸿:、裴晓波、》张萍、范一兵
!
《 ,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GB 1405!0-: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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