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 Ty—pes and 】saf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system ea!rthing— ? ?GB ?14050-200!8 2】008-《。。09-24 —发布 2!009-08—-01 实》施 ?。 前》言 : ?    》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 本标准代替GB !1405《0-1993 【    】 本标?准与GB 14【05:0-1993—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  :按照GB/》T 1.1进—行编辑性修改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   —  :。第3章?修改和增《加如下术语和—定义  !   ?3,.2 外露可导电】部分; 》 : ,     3.【3 外部《可导电部分; !  《   3.4— 保:护导体(符号—PE); 】     3【.5 接地导体; ! , 《    《3.10《。 ,系统接地; !     —3.1?1, 保护?接地;  !     3—.12 总等电位联!。结; ? :  《   ?。3.13 辅助【等电位联结 】     【5.1.《2和5?.1.3最后—分别:。增加一段“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1的规!定”:和“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2的:规,定”: ,。   【  增加5.1.】4“有必要时分【。级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火灾监控!系统:并符合GB》 13955—规,定” ?  —   5.1.8修!。改为“保《护导体的截面通过】引用GB 168】95.3-2—004作出规—定” 》  《。   5《。。.2.?。3第一段修改—为,   】  “TN》系统主要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提供【电击防护如果使【用过电流保》护电器不能满足5】.2:.2的要求时—则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或局部等】电位联结《措施也?可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结合采用等!电,位联结措《施和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等》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来满足要求” 】 ?     删除原附!录A ?     !其他编辑性修改 !   —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提:出 》    》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江、曾雁鸿、!裴晓波?、张萍、范一—兵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G?。。B 1?4050-》19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