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
Types 【and saf【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system【 earthing!
:
,
GB 140!50-2《。008
《
2—008?-09?-,24 发布》
》
2009-0【8-01 实施
!
:
前言
—
【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
】 本标准代》替GB 1405】0-1993
】
:
《 本标准》与,GB 14050-!1993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 按照GB/T 1!。.1:进行编辑性修改【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
? ?第3章修《。改和增加如下术语和!定义
—
? : 3.2 》。外露:可导:电部分;《
! ,3.3 外部可【导电:部,分,;
》
3.4! 保护导体》(符号P《E);
《
】 3.5 接地导体!;
【 3.1【0 系统接地;
】。
!3.11《 保护?接地:;
《
《。 3.12】 总等电位联结;
!
— , :3.13 》辅助等电位联结
】
— ,。 5.1.2和】5.1.3最后【分别增?加一段“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1的规定”和!“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2的规定《”
》
,
增加【5.1.4“有必要!时分:级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火灾监控系—统并符合《G,B 139》55规定《”
【 5.1.8!修改为“保》护导体的截面通【过引用GB 1【6895.3-2】004作出规定”
!
!5.2.《。3第一?段修改?。为
》
—“TN系统》主,要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提供—电击防护如》果使用过电流保护】。电器不能满足5【.2.2的要求时则!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或局:。部等电位联结—措施也可《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结合采用等!电位联结措施和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等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来满足要求》。”
《
删】除原附?录A
! 其他编—辑性修改
!
,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江?、曾雁鸿、裴晓波、!张,萍、范一兵》
?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1405—0-:1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