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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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200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这些!电气设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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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非专《业人员按设计用【途使用?、,接触或直接由使用者!手持操作的电气【设备;?
! 按:。其结构类型》或功能应《用于电气作》业场或封闭的—电气作业场主要或】完全由专业或受过】初级训练人员操【作的: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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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标准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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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的共性安全技术要!求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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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电气产品—。安,全技:术内容的结构基础】;,
】 对?无专:。业安全标准的电【气产品初步评价其】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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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技术基础!
1.】4 ?若其他法律》、法规对电气—设备还规定了—。其他方面的安全要】求则电气设》备也: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 本标准规【定的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应在电!。气设备的专业标【。准,中具:体化并通过》相应的论证、验证补!充,技术数?据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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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本标准》不适用于《。。
! ,。本规:范规定?的电气设《备的材料《和辅助材料除—外;
【
? :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级产品;!
,
?
,
用于【医疗目的的》电气设备;
【
【 爆炸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
— 电梯;
!
电栅栏激!发器;
! 船》舶、飞行器和铁路等!特殊: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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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本标】准指的“危险—”不包括由于—不恰当的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以及未按—设计用途使》用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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