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照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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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屠宰与分】割车间照明方—式宜采用《分区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照【明方式屠《宰与分割车间照【明,标,准值不宜《低于表11.3.】1的:。规定: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11.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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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1 屠【宰,与分割车间》。照明标?准值和功率密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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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屠宰与分割车间!宜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应】满足所需场所—或部位活动的最低照!度值但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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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屠宰与分割》车间应设置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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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屠宰与】分,割车间的闷顶(【技术夹层)内宜设】。置巡视?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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