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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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