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4 】 位置监测点装【备 !。6.4.1》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将井下【需要识?。别人员?和车辆的区域—划分为一《般识别区《域、重点识别区【域和:限制进入区》域 6】.4.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允【。许接入?的位置?监测分站最大—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被中继器分割成】。多段的系统》。每段允许《接入的分站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 6!.4.3 》 一:般识别区《域,宜,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      —1  副井井—口和:井底; 》     】  2?  主井井下—装载点;《。 《     —  :3  ?井,底车场?;, 《。       4!  井?下分支巷道的—分支处; !  : ,   ? 5  井下主变】电所:和井下主排水—。泵房; !   ?   6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 :    《  :7  井《下煤仓或井下—装煤点;《 : 《      8 】 ,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 】       9 ! 井下?充电室;《。。 ,  —    《 10  井—下其他需《。要识:别人员和车辆的场所!。。 ? ,。。 6.4.4【  重点《识别区域应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1  采!区、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 :      — 2  井下其他】人员集?中的重要《场所 】6.4.《5  限制进—入区域应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 ,     1 【 ,盲巷、采空区—、封闭火区》; 《 ,   《    2 — ,井下其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场所 》 : 6.4.》6  ?井下重点识》别,区域可配备连续式定!位设备 【 6.4.7 】 在限制区域—的入:口处可配备与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 6:.4.8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不—可更换电池识别【。卡时电池的寿命不得!。小于2a《;配备可更换电池识!别卡时电池的寿命】不得小于6》个月 — , 6.4.9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充【电式识别卡时—每次允电后识别【卡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小于—7d —。 6.4.1【0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的识别?卡,数量不宜少于—矿井的矿《灯总数 !6.4.1》。1  砂《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井下位置—监测分站应》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备用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