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6.《4  ?位,置监测?点装备 】 6.4.1】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将井下需》要识别人员和—车辆的区域划分【为一般识别》区域:、重点?识别区?域和:限制进入区域 】 6.4.】。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允许接入的位置监!。测分:站最大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被《中,继器分割《成多段的系统—每段允?许接入的分站—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 : 《 6.4.3— , 一般识《别,区域宜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1  副井—井口:和井底?; 《 , ,       2】  主井井下装载点!;  】    《 3:  井底车场;【 : : ,     》  4?  井下分支巷道的!分支处; !      — 5  井下—主变电所和井下【主排水泵房》。;  】     6 【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 ,   7 》 井下煤仓或井下】装煤点?; : ,    【。   8 》 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 【      — 9  井下充电】室; 》  《  :   1《0  井下其他需要!识别人员和车辆的场!所 【。6.4.4  重】点识别区域应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1—  采?区、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 《    《。  2?  井下其他人【员集中的重要场所 ! 6.4】。.5  限制进入区!域应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1  盲巷、采空区!。、封闭火区; 【 》   ?   2《  井下其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场所》。。 —6.4.6  井】下重点识别》区域:可配备连续》式定位设《备 《。 6.》4.7?  :在限制区域的—入口处可配》备与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6.:4.8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不可】更换电池识别卡时】电池的寿命不得小】于2a;配备可【更换:电池识别卡时电池的!寿命不得小于6个】。月 6.!。4.:。。9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充电式识别卡【时每次?。允电后识别》卡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小于《7d: 6【.4.10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的识《别卡数量《不宜少于《矿井的矿灯总数【 6【.4.?11  砂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井下位置监—测分:站应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备用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