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4  位置监测【点装备? 6!.4.?1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将井!下需要识别人—员和:车辆的区域划—分为一般识》别区:域、重点识别区域和!限制进入区域— —6.4.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允许接入的—位,置,监测分站最大—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被中继《器分割成多》段的系?统每段允《许接入的分》站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 《 , 6.4.】3 : 一般识别》。区域宜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1 【 ,副井井口和井底【; ?   —    2  主】井井下装载点—; ? ,  《 ,    3  【井,底车场; 》    】。   4  井下】分支巷道的》分,支处; 》   —    5 — 井下主变电所和井!下主排水泵房—;, 》。       【6,。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     】  7?。  井?下煤仓或井下装煤】点;  !     8  】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 【    【   9  井下】充,电室; —       !10 ? 井下?其他需要《识别:。人员和车辆》的,场所 】。6.:。4,。.4  重点识别】区域应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1  !采区、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 :       】2  井下其他【人员集中的》重要场所 》 6.4】.5  限制进入区!域,应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1  盲巷、—采空区、封闭火【区; 》 ?      —2  井《。下,其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场所 】 6.4.】6  井下重点识】。别区域可配》备连续式定》位设备 !6.4.7  在】限制区域的入口【处,可配备与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 6》.4.8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不可更换《。电池识别卡》时电池的寿》命不得小《于2a?;配备可更换电池识!别卡:时电池?的寿命不《得小于6《个月 《 6.4.9!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充电式《识别卡?时每次?允电:后识别卡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小【于7d 《 6.4】.10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的《识别卡数量不宜少】。于矿:井,的矿灯?总数 【 6.4.》11  砂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井下位置监测分站应!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备用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