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4  !位,置监测点装备 】 6【.4.?1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将?井下:需要识别《人员和车辆的区域】。划分为一般》识别区域《、重点识别区域【和限制进入区域 ! 6.4.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允!许接入的位置—监测分站最大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被中继器【分割成多段的系统每!段允许接入的—分站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 ? 6》.4:.3:  一般识别区【域宜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1  副井井口!和井底; 【 ?      2【  主?井井下装《载点; 《 《   ?    《3  井底车—场;  !     4—  井下分支巷【道的分支处; 】 :    》   5 》 井下主变电所和】。井下主排水泵房;】  【   ?  6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 ,       】7  井《下煤仓或井下装【煤,点; 【 ,      8【  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 《   》    9  【。井下充?电室; 《 :  《 ,  :  10  井【下其他需要识—别人员和车辆—的场所 !6.4.4 — ,重,点识别区域应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1》。  采区、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    2  井下!其他人员集中的重】要场所 》 6.4【.5  限制进入区!域应在下列场所【配备位置监测分【站 【   ?   1 》 盲巷、采空区、封!闭火区; 》 ?       】2  井下》其,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场所? —6.4.6  【井下重点识别区域可!配备连续式定位【设备 》。 6.4.7】  在限制区域【的入口处《可配备与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 , 6:.4.8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不【可更换电池识—别卡时电《池的:寿命不得小于2【a;配备可更换电池!识别卡时电池—的寿命?不得小于6》个月 》 : 6.4《.9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充电式识别【卡时每次允电后识】别卡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小于7d 】 6.4.1】0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配备的识!。别卡数量不宜少【。于矿:井的矿?灯总数 》 , ?6.4.11  砂!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井下位置监测【分,站应: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备!用,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