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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传【输,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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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采用分!站或总线《传输:形,式的传?。输设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和第:3.3?. 3?条的规?定,
4【.3.2《 采用工》业以太网络传输形式!。的矿井?。。生产监控系》统地面和井下—以太网接入》设备的配备》宜根据生产监控子系!统、生?产监控点《的分布?和数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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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井下设备应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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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的》入井电缆《或铠装光缆入—井口处应配备防雷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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