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传输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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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采用《分,站或:总线传输《形式的传输设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和第3.3!. 3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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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采?用工业以太网—。络传输形式的矿井】生产监?控系统地面和—井下以太网》接入设备《的配备宜根》。据,。生产监控《。子系统、生》产监控点的分布和】数量确定
【
4.3.3 !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井下设备应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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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的入井?电缆或铠装光—缆入井口处应配【备防雷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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