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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传输】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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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采!用分站或总线传输】形式的传输设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和第3.3. 】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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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采—用工:业以太网络》传,输形式的矿井生【产监控系统地面和井!下以:太网接入设备—的配备宜根据生产】监控:子系统、生》产监控点的分布和数!量确定
》。
4.3.3!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井下《。设备应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备用电源
【
4.3.!4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的入井电缆!或铠装光缆入井口】。。处应配?。备防雷?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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