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