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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消防电动装置【基本性能试》验
—。
5.11【.1 《基本性能试验
】
,
《 , 5?.11.1.—1 ?目的
】 检!验消防电动装—。置的基本性能
【
:
5.!11:.1.2 试验】方法
】 — :5.11.1.2】.1: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后《给,试样施加制》造,商规定?的,启动: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和:动作:时,间;如有《。。延时还应观察并记录!延时指示和时—间,显示情况《
,
》 5!.11?.1.2.》2 使试样分别处!于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手动和自动】控制:情况
】 , : 5—.,1,1,.1.2《.3 使有机【械操作部《件的试?样和:真实负载或模拟负载!连接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然后对试!样施加80%—额定动作《推力的推力》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
5.】11.1.》。3 要求
!
,
: — 试样应《满足4.《1,1.1的要求
!
5.1—。1.2? , 重复动作试验
!
【 5.11.2.】1 目的
】
【 , 检《。验消防电动装置的】重复:。动作性能
—
— :5.1?1.2.《2 试验方—法
! —。5.11.》2.:2.1 使试【。样和真实负载或模拟!负载连接施》加制造商规定的额定!动作推?力和:额定电压《进行500次—完整的“启动停止”!循环操?作
【 【 5.11.2【.2.2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
,
【 , 》5.11.2.2.!3 :。 试验后按5—.1:1.2的要求检【查试样?的基:本性能
》
— 5.11.2.!3 要求
】
! , 试:样,在配接额定负载【的条件下《应能重复动》作,50:0次;试验后应满】足5.1《1.1.3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