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消防电话基!本性能试验
!。
5.7【.1 消》。防电话总机性—能试验
! 5.7【.1.1 —目,的
》
《 检验消!防电话总机的—。性能
《
?
》。5.7.《1.2 试—验方法?
》
【 5.7.1【.2.1 将消防!电话总机与三—部消防电话分机按】。4.7.《1.2要求的线【。路条件连接使消【防,电话总?机与所连的消防电】话分机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
? 5.7!.1.2.2 将!一部:消,防电话分机摘—机操作消防》电话总机《建立通话检查并【记,录通话情况
】
:。
: 》 5.7》.1.2.3 将!一部消防电话分机】摘,。机,使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处于》通话状态观察—并记录声、光指示】情况以?及,。消,防电话?分机部?。位显:示情况?;将消防电》话分机挂机》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显:示情况?再将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操作消音机【构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声、光【指示情?况
《
?。 — :5.7.1.—2.4 使消【防电话总机处—于与一部消防—电话分机《通话状态将另一部】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然后挂机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声!、光指示情况将该消!防电:话分机再摘机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声、光指示情况!操作消防电话总机使!该呼叫消防电话分】机加入通《话检查并记录通话情!况
《
】 5.7.1.!2.5 使两部】消防电话分机—处于摘机状态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声、光【指示情?况操作消防电话【总机使消防电话总】机接通其中》一部消防电》话分机观察并记录通!话与指示情况使消】。防电话?总机接通两部消防】电话分机观察并记录!通话与指《示情:况
《
】 5.7.【1.2.6 使消!防电话总《机处于?。。。摘机状态检测—消防电话《总机:的拨号音
】
,
】 5.7.》1.2.7 操作!消防电话总机—呼叫其中《一部:消防:。电,话,分机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受话》器的:回铃音以及》。呼叫指示情况将该】消防电话分机摘机检!查并记录通话—。情况以及消防电话分!机状:态显示情况呼叫两部!消,防电话分机》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呼:叫,指示情?况分别?将这两部消防电【话分机摘机进行【通话检测并记录回铃!音、通话情》况以及?消防:电话分机部》位显:。示情况?
【 》 5.7》.1.2.8 】将消:防电话总《机置于与其中一【部消防电话》分机通话状态—操作消防电话—总机:呼,叫,另一部消防电话分机!该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后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与【两部消防电》活分机通话情况
】。
【。 5.7!.1.?2.9 使—消防电话总机处【于与:其中两部消防电【话分机?通话状态操作消【防电话总机》终止与其中一—部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与另一部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情况!使与主机通话的【消防电话《分机全部挂机观【。察主机的通》话状态显示》。情况检?测消防?电话总机受话器的】忙音
》
》 》 5.7.》1.2.10 【 查询和显示消【防电话总《机的呼叫、应答记录!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显示和记】。录情况?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日计时?误差
》
》 》 5.7.1.【2.11 》 操作消防》电话:总机使之处于—查询或其他设置【操作将一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操作?消防电话总机与【其通话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声、】光指示情况和通话情!况
【 :。 , 《 5.7.1.2.!。12 ? 操作消《防,电话总机的自检装】置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指示灯、显》示器以及声响器件的!。状态:在自检期间将一消】防电话分机摘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声【、光指示情况
!
《 , 5【.7.1《.2.13 —。 分:别按4.7.—1.13《中a)~e)的要求!对试样的各类—故障进?行试验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声、光故障》信号以及故障的类】型,、部位显示情—况手动消除故—障声信号并在—。另一部位设置—故障检查《消防电?话总机的消音、【故障声?信号的再启》动,和故障?信号的显示功能【在消防电《话,总机处于4.—7.:1,.13中a》)~e)的任一【种故障?状态时使非故障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消防电话!总机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指示情况《接通消防电话—分机进行通话检查并!记录:通话:情况
【
【 , 5:.7.1.2.1】4, ,。 手:动复位?消防电话总机记录】。消防电?话总机发出尚—未排除故障信号的】时间;排除所有故】障后手?动复位消防电话【总机(故障信号自动!复位除外《)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显示情况
】
【 《 5.7.—1.2.《15 使消防电】话,总机呼叫任一消防】。电话分?机和任?一消防电话分机呼】叫主机并进行—通话观察并记录通话!录音:情况;结束通话观】察并记录通话录音】情,况;记录录音装置的!最长录音时》间;观察《。。并,记录录音存储—容量不足时消防电话!总机的声、光指示信!号以及?。声信号消音和光信号!。保持情况操作通话】录音:查询机构检查—录音查询功能
!
《 5】.7:.1.2.16【 按?GB/T 147】16-?19:93中7.》4.1.4的方【法测试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的传输损耗
—
《
5.7】.1.3 要求】
《
? — 消防电话总机【的性能应满足—4.:7.1的要求
!
5.》7.2 消防电】话分机性能试验
】
】 ,5.7?.2.1 》 目的
》。
! 检验消防电】。话分机的性能—
?
— 5.7.2.【。2 试验方法【
》
? : 5.7.】。2.2.1 【按5.7.》。1,.2.?1的连接方法将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相连使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观察试样监!视状态下的》。光,指示:情况
】。 】5.7.2.2.】2 使《任一:部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通话检》查并记录通》话情况
! , 5】.7.2.2.【3 使一消—防电话分机摘机【。检测:。消防:电,话分机受话器—。的回铃音观察呼【。叫情况;消》防电话?总机:应,答呼叫检查并记【录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的?通,话情况?;使消防电话总机】挂机:检查并记录消防电话!分,机的忙音信号
【
— 》 5?.7.2《.2:.4 消》防电话总机呼—叫任一消防》电话分机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分机发出声、光信!号的情?况以及时间间隔
!
! , :5.7.2.2.5!。 检查消防电【话分机之间能否进】行通话在消防电话】总机:与其中两部消—防电话分机同时通】。话时:检查消防电话分机】之间的通话情况【
?
】 5.》7,。.2:.2.6 》 按GB/》T 1?5279-》2002中》的5.2《和5.6所述的试验!方法测试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传输【特性
?
】 ,5.7.2.3【 要求《。
,
】 , : 消?防电话分机的性能应!满足4.《7.2的要求
】
5》.7.3《 消防电话插孔功!能试验
【
5.】7,.3.1 —目的:
【 ? 检验—消防电话《插孔的性能》
! 5.?7.3.2》 :试验方法
】
! 5.7.》3.2?.1 将消防电话!插孔按实际工作要】求与消防电》话总机?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消防电?话插孔的光指示情况!
【 ? , 5.7—.3.2.2 【 ,将消防电话》分机插入消防电【。话插孔后检查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的《通话:情况
《
— 5.7.3.3! 要求《
! 消防电】话插孔的性》能应满足4.—7.3的要》求
《
5《.,7.4 电源性】能试验
【
5.】7.4.1 目】的
—
? : 检验消防】电,话总:机电源性能
!
》 5.7.4.【2 : 试验方法》
,
】。 》5.7?.4:。.2.1《 对于采用内【部供电方式的消防电!话总:机在消防《电话:总,机,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下切?断消防电话总机的主!电源使消防电话总机!由备用?电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检查—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主、备》。电源:转换、状态指—示情况;《在处于通话状—态时重复以上操【作检查?并记录?消防电话总机主【、备电源转》换、状态指示和通】。话情况检查主电源】的过压、过流保护】措施:
,
! ? 5.7.4.2】。.2 按4.【7.4.3中a)的!消防电话分》机数量要求接入【消防:电话分机(或模拟】负载:),使消防电话分机处于!摘机状态并使—消防电话总机与其】中两部消防电话分】机通话观察》并记录工作情—况
! :。 5》.7.4.》2.3 在备【用电源放电终止的条!件下充电24h【关闭主电《源,由备电?供电:。使,。消,防电:话总机处于监视状】态按消防电话总机】总容量接入消防【电话分机(或模拟】。负载)运行24【h再使消防电话总机!与一:部消防电话分机处】于通话状《态,3h观察《。并记录试验现—。象
》
,
】。。 5.?7.4.2.4【 ,。 对由交流电压供电!的消防电话》总机分别《将供电电《压调至电压额定值(!220V)的1【1,0,%和85%按5【.7.?1~5.7.3的方!。法对其进行性能试】验观察并记录试验】现象;将供电电压】的频率调节》在,标准频?率(50Hz)【偏差:的±1%按5.【7.1?~5.?7.3的《方法对?其进行性能试验【观察并记录试验现象!
:。
,
】。 5.7—.4.2.5— 对于采用外部供!电方式的消》防电:话总机将《消防:电,话总:。机的供电电压调【整为系统直流—供电电压额定值【的110%和85%!按照5.7.—1~5?.7.3的方法对消!防电话总机》进行性能试验观察】。。并记录试验现象
】
?
》 ,5.7.4.3 !要,求
:
【 消防】。电话总机的》电源性能《应满足4.7.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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