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 消防】应急电源基本性【能试验
】。
,
5.5.1【 , 供电功能》试验
》。
:
》5.:5.1.1 目的!
—。。 : : 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供电功能》。
— , ?5.5.《1.2 试验方】法
》
!。 ,5.5.1》。.2.1 按【试样标称的额—定输出容量》为试样配接负载【接通主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
?
《 ? 5.5.1.!。2,.2 断开试样】主电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和负—。载工作情况
】
,。
: 】5.5.《1.2.3 对于!能接收联《动信号的试样—接通其主电源设【。定,其联:动功能?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输!入联动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是否按《预先设定的》联动:功能进行供电—
,
,
》 : ,5.5?.1.?3 要求
!
》 ? 试样应能满足4!.5.?2的要?。求
》
5.5.2【 , 显示功能试验【
:
【 5.5.2.【1 目的
—
:
,。
:。 : ? 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显示功—能
》
5.5!。.2:.2: 试验方法
】。
?
【 5.《5.2.2.1 】 接通?。试样主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显示情—况
:
《
】 5.5.》2.2.2 断】开试样主《电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显!示情:。况
—。
, ? 5.5.2—.3 要求
【。
《
《 试样应能!满足4.5.3的要!求
:
《。
,5.5.《3 保护功能【试验
! 5.5.【3,.1 目的
】
【 , 《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保护?功,能
】 5.5.3.!2 试验方法
!
】 : , 5.?5.3.2.—1 接通试样主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断】开试样主电源
】
:
《 5【。。.5.3.2.2】 分?别使试样《某一输出回路—输出电?流,持,续大:于标称额定电流的1!20%和150%】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该输出回路—的输出?和其他输出回—路的输出;降低输出!电流至标称额定电流!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该!输出回路的输出和】其他输出回路的【输出
【
》。 : 5.5.3.2!.3 《若试样为交流三【相输出使其输出【的任一?。相发生故障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该相输—出和其他两相输【出;解除故障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该相输出!和其他两相输出
】
》 , 》 5.5》.3.2《.4 若试样【为交流三相输—出且能配接单相负】载按制造商的要求】检查其三相》抗不平衡性能
【
】 5.5.3.【。3 要求
】
:
《。 试样应能!满足4.5.4【的要求
》
:
5.5.—4 控制功—能试验
《
:
:
5—.,5.4.1 【目的
?
【 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控制功》能,
?
5】.5:.4.2 试验方!法
—
: 5.!5.4.2》.1 接通试样主!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试样若具有手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电源输出的启动和】停止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的》输出
! , : 5》.5.4.2.2 ! 断开主电源—使,试,。。样处于备用电源工作!状态手动控》制电源输出的启【动和停止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的输出【。。
:
:。
— , ?5.5.4》.2.3 接【通试样主《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试样若具有自—动控制功能》输入控制《信号:控制电源输》出的启动《和停止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的输出
》
】 ? 5.5.4.2】.4: 断开主电源使试!。样,处于备用电源工作】状态:试样若具有自—。动控:。。制功能输《入控:制信号控制电源输出!的启动和停止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的:输,出
:
:
? 《 5》.5.?4,.2.5《 试样若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使试样处—于自动?控制方式手动控【制电源输《出的启动和停—止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的输!出;输?入控制信《号启动电源输—出手动控制》电源输出的停—止和:再启动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的输出
】
, ? 5.5《.4.?3 要求》
,
《
【 试样《应能满足4.5【。.5的?要求
》
5.5.5 ! 转换?试验
! : 5.5.》5.1 目的【
》
!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转换功能
—
》 5.—5.5.2 试验!方法
【
,。 ,。 ? 5.5.5!.2.1 》 接:通试样主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
: , 5.!5.5.2.2【 断开试》样主: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记录转换时》间检查?试样的输出》
】 —5.5.5.2.】3 接通试样主】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检查试样】的,输出
—
— ? 5.5.》。。5.2.4》 降?。。低试样主电电压观】察试样状态记—录转:换电:压;升高试样主电】电压观察试》样状态记录转换【。电压
?
》 5.—5.5.3》 要求
【
】 试样》应能满足4.—5.6的要求
【
,
5.5.6! 充、《。放电试验
—。
《 5》.5.6.》1 目的
—
,
》 , 》。 ,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充电、放!电,功能
?。。。
】 5.?5.6?.2 试》验,方法
! 《。 ?5.:5.6.《2.1 《 在满负载条—。件下:使试样放电至—终止状态接通主电】源开始充电并—记时:;24h后断开主电!源开始放电记—时并测量《试样:。电池电压记》录试样应《急工作?时间放电终》止后测量静态—泄放电流;》接通主电《源,再次充电并记时;4!8h后?断,开主:电源开始放电记【时并测量试样电池】电压记录《试样应急工》作,时,间放:电终止后测量静态泄!。放电流
—
》 :。 ? 5.?5.6.2.2【 启动强制应【。急启动装《置在满?负,载条:件下使试样放电观察!试样状态记时并【测量试样电》池电压记录试样应】急工作?时间
】 5.5.】6.3? 要求《
:
】。 试样应能】满足4.5.7、4!.,5.8的要求
【
5.【5.7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 5.5.7!.1 目的
】。
》 ? : 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故障报警功】能
! 5.5.7.】。2 试《验方法
! 【 5.5.7.2.!1 ?分别按4.5.【9的a)《。~d)要求对试【样,各项:故障功能《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试样故障《声、光信《号及部位和》类型区分情况
!
? 5!。.5.7.2.2】 :使试样一部位处于故!障状态手动消除故】障声信号并》使另一?。部位发出故障—信,号检查消音功能、故!障声信号再启—动功能?。和故障信号显示功能!
?
! 5.《5.7.2.3【 手动《复位试样记录试【样发出尚未排除故】障信:号的:时间;排除所有输】入的故障信号—手动复位试样—后(故障自》动恢复除外)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指【示,情况
《
》。 5.5.7】.3: , 要求
! 】试样应能《满足4.5.9的要!求
【5.5.8 【输出性能试验
】
【 5.5《.8.1 目的
!
《。
, 《。 : 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特性》。
,
,
5!.5.8.2 【 ,试验方法
】
! 5.5.》8,.2.?1 : 接通试样主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在主电工作!。极限条件《下调节试《样的主?电电压观察记录【试样:状态并测量》试样输出
【
? , , —5.5.8.2.】2 断开》试样主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试】样若为交流输—出观察其输》出波:形调节试样负—载使其在制造商提供!的最大极限变换条】件下:变化测?量试样的输出—性能:
?
! 5.《5.8.《2.3 调节直流!输出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主电—电压测量其电压【稳定度和《负载稳定度
—
:
《 5《.5.8.3 】要求
?
》 《 试样—。。应,能满足4.5.1】0、4.5.1【1的:要求:。
: